那靈(作生命的供應)的職事,與義(作神的彰顯)的職事(二)

 讀經:哥林多後書三章八至九節,十八節,五章二十一節,歌羅西書三章十節,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十五章三十四節,羅馬書八章二節,四節,十四章十七節,腓立比書一章十九節,三章九節,啟示錄十九章七至八節,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馬太福音五章六節,十節,二十節。

 我們需要對義有正確的解釋。不信的人當然不知道聖經中義的意思。但是許多在基督裏的信徒,對義的意義也不完全了解。嚴格的說,在聖經裏,義表徵神形像的彰顯。這意思是說,照聖經來看,義就是彰顯出來的神。

神活的彰顯

 我們怎麼能說聖經裏的義表徵神的彰顯?我們要回答這個問題,就必須看見,在主的話裏,義首先是指履行了律法。我們若遵守律法,並履行了律法,我們就是對的,我們就有了義。但是我們若違背律法,或是犯了律法而得罪了人,我們就是不對的,我們就沒有義了。因此,在聖經裏,義的頭一個意思是履行了律法。

 律法是指十誡。但十誡的意義是甚麼?舊約聖經清楚指明,十誡就是神的見證。約櫃稱為見證的櫃,(出二五16,原文,)帳幕稱為見證的帳幕。(三八21,原文。)這裏的見證是指律法。因此,律法乃是神的見證。


主形像的職事

 保羅在三章十八節用了一個辭,是九節『義』的同義辭。這個辭就是『形像』。保羅在十八節說,『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我們觀看並返照主的時候,就漸漸變化成為祂的形像。這個形像與九節的義是同義辭。因此,義的職事就是主形像的職事。

 我們怎能有這個形像?我們如何能有活的義,也就是主的形像?惟獨藉著那靈,我們纔能有這個形像、這個義。根據十八節,我們漸漸變化成為主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這意思是說,這形像、這義的源頭和實質乃是那靈。我們裏面的那靈,是產生神的形像(神的義作祂的彰顯)的因素。

那靈、義和形像


 關於義是神的形像這樣的領會,可以由以弗所四章二十四節和歌羅西三章十節得著證實。以弗所四章二十四節說,『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保羅在這裏說到義和新人的關係。他在歌羅西三章十節說,『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識。』我們若把這兩節聖經擺在一起,就看見新人乃是照著神的形像創造的,而義是隨著這形像的。這些經節使我們看見,活的義乃是神的形像,神的彰顯。這形像、這彰顯,乃是作為賜生命之靈的基督從我們裏面活出來。

 你知道甚麼是新約的職事?這職事是教導人說方言,或教導人如何受浸的職事麼?不,新約的職事乃是在各方面並以各種方式,把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分賜到我們裏面。然後這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裏面就成了全備的供應。同時,新約的職事也把基督作為義,作為神活的形像─神的彰顯,供應給我們。


新約職事的目標

 新約職事的目標不是別的,就是供應基督在裏面作賜生命的靈,並在外面作活的義。雖然我們的經歷相當有限,但是我信在主的恢復裏,藉著新約的職事,那靈和活的義至少已經稍微的供應給我們了。


 新約的職事乃是基督的職事。相反的,舊約的職事是律法的職事。祭司、君王和申言者,都是把律法服事給百姓。因著律法殺死人,所以那職事是屬死的職事。不僅如此,那職事也是定罪的職事;因為凡是死的,都是被定罪的。因此,舊約獨一的職事是屬死與定罪的職事。但是今天也有一個獨一的職事,就是新約的職事。這職事是那靈與義的職事。我們都必須看見這個,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的職事並不專注於受浸或說方言等類的事。我們的職事,就是新約的職事,只供應一樣東西、一件事、一個人位,就是包羅萬有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在裏面作我們生命的供應,在外面作我們的義。當基督活在我們裏面時,祂就是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但是當我們將祂活出來時,祂就成了我們的義。祂替我們成為罪,如今我們在祂裏面也成了神的義。這就是新約的職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tist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