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的執事(十二)

 讀經: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節至七章一節。


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

 六章十四節說,『你們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因為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使徒說這話,是基於十一節,向信徒他的口是張開的,他的心是寬宏的。保羅先立好一個事實:完全和好,就是完全得救,結果使人的心寬宏;然後他就勸哥林多信徒,不要與不信的人不配的同負一軛。

 十四節『不配的』意思是相異的,指在種類上不同。這是指申命記二十二章十節所說,兩種不同的動物不可同負一軛。信徒和不信者是不同的人。因著信徒神聖的性情和聖別的地位,他們不該跟不信者同負一軛。這不只該應用在信徒與不信者之間的婚姻和事業上,也該應用在他們各種親密的關係上。


活神的殿

 保羅在十六節說,我們是活神的殿。神是活神,在我們中間居住並行走,主觀的作我們的神,使我們有分於祂,並作祂的子民,活活的經歷祂。

 保羅在提前三章十五節說,我們是活神的召會。活在召會裏的活神,對召會必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在異教廟裏的偶像是無生命的。但神是活的,不僅在祂活的殿,召會中活著,並且在其中活動、行動並工作。因為祂是活的,召會也就在祂裏面、憑祂並同祂活著。活的神與活的召會,同活著、同行動、同工作。活的召會是活神的家和家人,因此成了神在肉體的顯現。

 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林後六16。)這是我們今天的光景,神一直活在我們裏面,住在我們裏面,在我們中間行走。祂是我們的神,我們是祂的子民。


兒子和女兒

 十八節繼續說,『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子和女兒。這是全能的主說的。』作父和作兒女,都是生命的事。這比十六節神作我們的神,以及我們作神的子民更深。神是創造者,父是產生者。祂已經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和女兒。

 十八節是新約中惟一說到神有女兒的經節。新約大多告訴我們,信徒是神的兒子。這節題到兒子和女兒,是很切身的。對許多父母來說,兒子是寶貝的。我知道在西方和在東方一樣,一對夫婦若是只有女兒,他們會非常希望至少再有一個兒子。雖然兒子是寶貝的,女兒卻是親愛的。一個父親如果有三個兒子,沒有女兒,他當然會喜歡再有一個女兒,而這個女兒必定是他非常親愛的。許多有兒子,又有女兒的父母會告訴你,女兒是親愛的,兒子是寶貝的。


 照聖經來看,神並沒有著重強調我們是男的或是女的。就著非常真實而積極的意義來看,我們在神眼中都是女的。保羅在十一章二節宣告說,『我以神的妒忌,妒忌你們,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將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這豈非指明,所有信徒對神都是女的麼?我們在祂眼中若不是女的,我們怎能是貞潔童女的一部分,來獻給基督?基督要成為我們的丈夫,我們要成為祂的妻子。就這意義說,我們都是女的。我甚至可以用一個非常不尋常的說法:對神來說,我們都是女性的兒子。在負責任以及進行屬靈的爭戰上,我們都是兒子。我們該是剛強的兒子,負起責任並從事爭戰。但同時我們也該是父所親愛所寶貝的女兒。因此,一面我們是寶貝的兒子,另一面我們也是親愛的女兒。

成全聖別

 保羅在七章一節說,『所以親愛的,我們既有這些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肉身和靈一切的玷污,敬畏神,以成全聖別。』保羅在這節的開頭用『所以』一辭,指明一節是六章末段,十四至十八節的結語。這些應許是指六章十六至十八節所說的應許。肉身的玷污,指物質的事物;靈的玷污,指靈界的事物,如拜偶像等。潔淨自己,除去肉身和靈一切的污穢,意思是離開這一切打岔的事,而與神完全和好。


 聖別的意思不僅是成聖,分別歸神,也是與一切凡俗的不同、有別。只有神與一切不同,與一切有別。因此,祂是聖別的,聖別是祂的性情。按照以弗所一章四節,神揀選了我們,使我們也成為聖別。祂使我們成為聖別的方法,乃是將祂自己這聖別者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全人被祂聖別的性情充滿並浸透。對我們這些神所揀選的人,成為聖別就是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並使我們全人被神自己所充滿。這與僅僅無罪的完全,或無罪的純潔不同。真實的聖別乃是使我們在性情上和特性上聖別,像神自己一樣。

 保羅在林後七章一節題到敬畏神。這個敬畏就使我們不敢沾不屬神、與神無關的事物。(六17。)


 保羅在六章的確是在盡和好的職事。他勸哥林多人要從不潔之物分別出來。從不潔之物分別出來,就是與神和好,成聖歸祂;這也是完全的得救。因此,完全得救包括從不潔之物分別出來,聖別歸神,並與神和好而進到祂裏面。這就是這一章開頭說到拯救,結尾說到分別的原因。得拯救就是分別,分別就是聖別,而聖別就是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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