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肉體釘十字架,好憑著靈而行

 讀經:加拉太書五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


十字架的經歷


 關於十字架的經歷,有三方面:(一)基督所成就的事實;(羅六6,如二20;)(二)我們對已成就之事實的應用;(加五24;)(三)我們天天背起十字架,經歷所應用的。(太十六24,路九23。)

 我們要注意,當保羅說到把肉體釘十字架時,用的是完成式。保羅並不是說我們正在把肉體釘十字架,也不是說我們將要把肉體釘十字架;保羅乃是說,我們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他這樣說,彷彿這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事實。釘十字架有兩面的意義。第一面是當基督釘十字架的時候,祂也把我們的舊人和『我』釘了十字架。第二面是我們已經把我們的肉體釘了十字架。基於基督已經把舊人和『我』釘了十字架的事實,我們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因此,第二件事實─我們的肉體釘了十字架,乃是第一件事實─基督把舊人和『我』釘了十字架─的應用。我們需要在經歷中將基督的釘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肉體上。保羅用完成式來描述這事,指明這應當是信徒正常的經歷。所有的信徒都應當把基督的釘十字架應用到他們的肉體上。我們這些屬於基督,並且被擺在基督裏的人,都已經作成了這事。這裏保羅乃是照著原則來說話。我們若從來沒有把我們的肉體釘在十字架上,我們的經歷就不正常。我們的經歷若是正常,我們這些屬於基督的人就已經把肉體釘了十字架。


 保羅在羅馬八章十四節說,『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在加拉太三章二十六節說,『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保羅在這兩節聖經中的思想有點不同。不錯,我們藉著相信已經成了神的兒子;但我們現在還需要一種生活行動,來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在這種生活行動裏,我們乃是受那靈的引導。

神的定旨

 我們許多人受了宗教背景的影響,持守一種觀念,認為神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來為我們受死,目的就是要我們相信祂,使罪得赦,有資格上天堂,在那裏享受永遠的福分。但照著聖經來看,神的目標是要得著許多的兒子。聖經確實教導說,我們是罪人,神愛我們,基督來拯救我們。但聖經也非常清楚的說到,神在已過的永遠裏,在宇宙存在以先,就照著祂的喜悅定了一個計畫、定旨。這定旨是要得著許多的兒子。簡單的說,神的定旨就是兒子的名分。在已過的永遠裏,神的心意是要得著許多的兒子,作祂的彰顯。在聖經裏,『兒子的名分』正確的意思是彰顯,因為兒子乃是將父親彰顯出來。約翰一章十八節指明這點:『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神的定旨就是要得著眾子作祂團體的彰顯。因此,以弗所一章五節說,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

 許多羅馬書的註釋都強調因信稱義。也有人說到因信成聖。但是按羅馬書看,神的目標不僅僅是要得著許多因信稱義並成聖的人。羅馬書啟示,神的目標是要將罪人變化成為神的兒子。羅馬八章十四節並沒有說,凡被那靈引導的,都聖別、屬靈、得勝了,或要住在天堂華廈裏。這節乃是說,凡被那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不僅如此,我們在二十九至三十節看見,凡是神所豫定、呼召、稱義、並且榮化的人,都要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保羅在這幾節經文裏,指明我們蒙了豫定,不單是為了成聖、屬靈和得勝。神豫定我們,是要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我們再一次看見神的心意是要得著眾子─許多的兒子。

 約翰一章說,太初與神同在的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1,14。)凡接受祂的人,就得著權柄,成為神的兒女。(12。)照約翰二十章十七節,主在復活那天清早告訴抹大拉的馬利亞:『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到父那裏;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到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那裏,到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那裏。』請注意主用了『弟兄』這辭。主並沒有吩咐馬利亞到祂的聖徒、信徒、門徒、或使徒那裏去;祂乃是吩咐她到祂的弟兄那裏去。這也表明神的心意、神心頭的願望,乃是要得著許多的兒子。

 希伯來二章也說到眾子。十節說,神『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主耶穌復活以後,就到祂門徒那裏,同他們宣揚父的名。


 神的心意不單單是要拯救許多罪人,叫他們聖別、屬靈、得勝。神照著祂的喜悅而有的定旨,乃是要產生許多的兒子。最終,我們這些蒙救贖、且被聖別的人,要成為神在永遠裏的兒子。凡是在新耶路撒冷裏的人,都要稱為神的兒子,而不僅稱為神的百姓。(啟二一7。)就是在今天,我們也不僅是神的百姓─我們乃是神的兒子。要使我們真實、實際的成為神的兒子,我們急切的需要那靈。

使兒子的名分真實且實際


 當我們再來看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時,我們需要領悟,我們藉著基督的救贖與那靈的重生,如今在地位上是神的兒子。但是在日常的行事為人裏,實際上我們也許還不是兒子。我們沒有憑著靈而行,卻憑著肉體而行。每當我們憑著肉體而行,我們實際上是亞當的兒子。惟有我們憑著靈而行的時候,我們纔真實、實際的是神的兒子。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究竟是神的兒子還是亞當的兒子,完全在於我們的生活行動。就生命、權利、地位來說,我們毫無疑問的是神的兒子,因為我們已經藉著那靈重生了。但我們在實際的日常行事為人裏,可能完全不像神的兒子。這就是說,在我們的行事為人裏,我們可能是神的兒子,也可能是亞當的兒子。我再說,我們若憑著肉體而行,就是亞當的兒子;我們若憑著靈而行,就是神的兒子。這裏的關鍵乃是肉體。我們需要對付肉體。


虛榮、惹氣和嫉妒

 我們要在這個光中,再來看二十六節。我們已經看見,保羅在這節裏題到虛榮、惹氣和嫉妒。我們是不是憑著靈而行,可以由這三件事試驗出來。我們在實際的日常境遇裏,經常會貪圖虛榮,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在召會生活與家庭生活裏,我們都需要問問自己有沒有貪圖虛榮、彼此惹氣或嫉妒,來核對自己有否憑著靈而行。保羅如果寫到二十四至二十五節就停筆,那麼,憑著靈活著與憑著靈而行這事就非常理論了。但加上二十六節,卻使這事變得非常實際。保羅說,『不要貪圖虛榮,彼此惹氣,互相嫉妒。』我們若要實際的成為神的兒子,就必須不憑著肉體,只憑著靈而行。但我們到底是憑著靈而行,還是憑著肉體而行,從我們有沒有貪圖虛榮,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就可以試驗出來。我們也許以為自己是憑著靈而行,但我們若有貪圖虛榮和嫉妒的感覺,就證明我們不是憑著靈而行。比方說,一位弟兄聽說另一位在主的恢復裏年日比他還少的弟兄已經作了長老,就生出嫉妒來。這一種嫉妒的感覺就說出這位弟兄那時候不是憑著靈而行。虛榮引起惹氣和嫉妒。我們若殺死虛榮,惹氣和嫉妒自然就被殺死了。這就是說,我們的虛榮若被了結,召會生活裏就沒有難處,反而會滿了平安。

 照二十六節的文法結構來看,主要的一項是虛榮,惹氣和嫉妒是附屬的。這告訴我們,我們必須專一注意對付虛榮,而不是對付惹氣和嫉妒。我們若想對付惹氣和嫉妒,卻不治死虛榮,還是白費力氣。我再說,我們若殺死虛榮,就同時了結惹氣和嫉妒。因此,有否貪圖虛榮,乃是我們憑著靈而行或憑著肉體而行的真實試驗。


 光讀憑著靈活著與憑著靈而行的信息是不彀的。在我們日常生活、召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我們需要藉著虛榮這件事來試驗我們的生活行動。我們若有虛榮,就不是憑著靈而行。我們今天所需要的,乃是憑著靈而行,好叫我們實際的成為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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