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著那靈作我們生命的素質和我們道路的途徑而行

 讀經:加拉太書五章十六節,十八節,二十二至二十五節。

 歌羅西書與加拉太書,是新約中啟示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和一切的兩卷書。歌羅西書對付文化,加拉太書對付藉著摩西頒賜的律法,以及照著這律法形成的宗教。人類發明的文化與神頒賜的律法,都被撒但用來攔阻神的選民經歷基督並享受祂。神的心意是要將祂自己這三一神,父、子、靈,分賜到我們這人裏面,好叫祂與我們生機的成為一。我們若生機的與三一神是一,祂就是我們的生命,我們也就是祂的生活。因此,神在宇宙中的終極心意,就是將祂自己分賜到祂的子民裏面,使他們與祂同有一個生命、一個生活。因為撒但利用文化與律法,攔阻我們經歷那靈作三一神的終極實化,所以歌羅西書與加拉太書是非常重要的。

神的兒子與宗教和傳統相對

 加拉太書的寫法非常特別。在一章我們看見,神的兒子與照著神所頒賜的律法而形成並建立的宗教相對。保羅在一章十六節指明,神的兒子已經啟示在我們裏面了。神的兒子不僅僅是我們身外信仰的對象,祂已主觀的啟示給我們,並且與我們成為一。那啟示在我們裏面,並且如今與我們是一的神的愛子,與宗教同其一切傳統相對。神的心意乃是宗教和傳統必須過去,只留下神的兒子。


 在加拉太一章我們看見,神的兒子頂替宗教同其傳統。現今在加拉太二章我們看見,基督,神的受膏者,頂替律法。保羅在十九節說,他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他可以向神活著。然後他在二十節接著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所以,照著一章,子啟示在我們裏面;照著二章,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

那靈

 保羅在三章開始說到那靈。他在二節問加拉太的信徒:『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一章有神的兒子啟示在我們裏面,二章有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但三章這裏保羅指明,我們接受的那位乃是那靈。三章的那靈,就是一章的神的兒子,以及二章的基督。保羅寫到一、二章的啟示時,說到基督。但他在三章和以下幾章轉到我們的經歷時,強調那靈。我們所接受的那靈,乃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福音之福的總和。(三14。)

 我們在四章六節看見,我們不僅接受了那靈,並且神兒子的靈已進入我們裏面。照著四章二十九節,我們是一班按著靈生的人。那靈已進入我們裏面,我們已從祂而生。我們是神的兒子,有祂的生命與性情。神的生命與性情注入我們裏面,不是像水倒在瓶子裏那樣。不,我們接受父的生命與性情,乃是藉著一個孕育與出生的過程。我們都已藉著那靈從神而生。我們既接受了神的生命與性情,真正說來,我們就是神聖的。孩子怎能沒有父親的生命與性情?同樣的,神的兒女怎能沒有神的生命與性情?然而,說我們接受了神聖的生命與性情,並不是說我們成為敬拜的對象,如同神自己一樣。說我們成為神而成了敬拜的對象,乃是褻瀆。但我們見證我們因為從神而生,有了神聖的生命與性情,結果我們就是神聖的,這絕不是褻瀆。我們是神的兒女,有那靈非常主觀的住在我們這人裏面。

兩種素質─肉體與那靈

 五章有兩種憑著靈而行。十六節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這裏的行指我們一般的日常生活。這是憑著靈生活並為人。保羅在二十五節說到第二種行,是憑著某些準則或原則而行,以達到目標,完成神的定旨:『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同時論到這兩種行,並要來看憑著靈作我們道路之途徑而行。


 第一種憑著靈而行,是以那靈作我們生命的素質。然後我們的一切所是、所作與所有,都會憑著那靈作我們的素質。這就是說,我們的素質將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我們的構成成分。這樣,肉體就會實際的被釘在十字架上。五章二十四節說,那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了十字架。我們若以那靈作我們的素質,並且把肉體釘十字架,我們日常生活行動的每一面就會憑著那靈。

素質與途徑

 第一種憑著靈而行,是為著第二種,就是以那靈作我們道路的途徑而行。我們都必須沿著某一道路而行。這道路的途徑應當是那靈自己。對於第一種行,那靈是我們的素質;對於第二種行,那靈是我們的道路。


 五章二十五節蘊涵的思想非常深。保羅說出憑著那靈作我們的準則或原則而行這樣的話,就除去律法、宗教、傳統、道理、和規條作為準則了。我們行事為人的管治原則、指導準則,必須是那靈。某些事我們應當作,某些事我們不應當作,不是因著規條,乃是因著我們以那靈作我們生命的素質、我們新人的素質。你若問我為甚麼不願作某件事,我的答案乃是:我是以那靈作我這人的素質而行。然而,我若回答說,我不願作那件事是因為會浪費時間,或是因為會破壞主的見證,我的答案就是宗教、傳統的。有些事我們作,有些事我們不作,惟一的原因該是:我們以那靈作我們的素質而活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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