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裏的救贖

 以弗所一章三至十四節有三個段落:三至六節是父的揀選和豫定,說出神永遠的定旨;七至十二節是子的救贖,說出神永遠定旨的完成;十三至十四節是靈的印記和憑質,說出神所完成之定旨的應用。首先我們有父永遠的定旨,然後是子完成父的定旨,最後是靈應用子照著父的定旨所完成的。由此我們看見,三一神在祂的祝福裏彰顯出來了。藉著父的定旨、子的完成和靈的應用,我們成了召會。在前面的信息裏,我們說到父的揀選和豫定。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子的救贖,就是在子裏的救贖。(7。)


 以弗所一章七節說,『我們在這蒙愛者裏面,藉著祂的血,照著神恩典的豐富,得蒙救贖,就是過犯得以赦免。』七節是六節的延續。我們在上一篇信息看見,六節啟示我們成了神恩寵的對象,因為我們已在蒙愛者裏面蒙了恩賜。七節說,『在這蒙愛者裏面』,意思就是說,我們是在這位蒙愛者裏面,就是在神所喜悅的那一位裏面,蒙了救贖。因此,在神眼中,救贖不是一件可憐的事,乃是一件可喜悅的事。我們是在基督裏蒙了救贖,這樣說雖然正確,卻不如說我們是在那蒙愛者裏面蒙了救贖那樣令人愉悅。『在這蒙愛者裏面』這句話的意思,就是在神的喜悅中。我們是在神所喜悅的蒙愛者裏面,得了救贖。這進一步指明,第一章沒有我們可憐光景的思想;相反的,本章充滿了喜悅。我們乃是藉著那位蒙神所愛者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血,蒙了救贖。

 根據第七節,這救贖就是過犯得以赦免,而不是罪得赦免。過犯和罪不同。因著第一章的記載如此甜美,所以沒有題到罪,只題到過犯。在父的眼中,祂所揀選的人犯了一些過犯需要赦免。相反的,第二章說到忿怒和罪。在第一章,父神處理我們的過犯。然而,甚至這些過犯也使救贖成為必需的,於是神的愛子在十字架上流血,為叫我們得著赦免。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因此需要血。這赦罪是照著神恩典的豐富,就是祂用全般的智慧和明達,使其向我們洋溢的。(弗一8。)

壹 神所賜的第三項福分

 一章四至五節啟示我們是蒙揀選並豫定的。但在受造之後,我們墮落了。因此,我們需要救贖,就是神在基督裏,藉著祂的血為我們成就的。這是神賜給我們的另一項福分。第一項福分是蒙揀選成為聖別,第二項是豫定得兒子的名分,第三項是在子裏的救贖。


伍 照著祂恩典的豐富

 七節說,救贖是照著神恩典的豐富。按照我們的觀念,神赦免我們很容易,因為祂是主宰一切,而且是全能的。然而,事情不是那麼容易。救贖的完成是一件極重大而嚴肅的事。因著救贖這事如此重大嚴肅,所以需要神恩典的豐富。

 現在我們要來看為甚麼救贖需要神恩典的豐富。聖經說,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因此,為使我們得赦免,就必須流血。但在這件事上動物的血是無用的。(來十4。)動物祭牲的血只是一個影兒。為著救贖得以實際的完成,需要更高生命的血,全然無罪的血。在人類中間,神在何處能找著這樣的血?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在墮落的人類中間,沒有無罪的血。再者,神所揀選的人數有億萬,如果人人都要獻一個贖罪祭,那就需要億萬個贖罪祭了。因此,除了無瑕疵、無罪的血之外,還需要一個能將億萬人包括在內的贖罪祭。這指明藉以完成救贖的血,不僅必須是無罪的,還必須是包羅萬有,能救贖億萬蒙神揀選之人的。惟有耶穌基督能作這贖罪祭,為億萬蒙揀選的人流出無罪的血。藉著祂的血一次在十字架上流出,便一勞永逸的成就了神選民永遠的救贖。(來九28,十10,12。)


陸 使神的恩典向我們洋溢

 以弗所一章八節說,神的恩典『向我們洋溢』。神的恩典不僅是豐富的,更是洋溢的。許多基督徒知道『驚人的恩典』,卻不知道洋溢的恩典。要明白神洋溢的恩典,是需要啟示的。祂洋溢的恩典使我們成為神的基業,(11,)並使我們彀資格承受神一切的所是(14。)換句話說,這洋溢的恩典一方面使我們成為神的基業,另一方面使神成為我們的基業。這比罪人僅僅得救上天堂大多了。得救上天堂的這個觀念是相當天然的。我們必須看見,洋溢的恩典使我們成為神的基業,也使我們彀資格承受神一切的所是。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tist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