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二)

讀經:路加福音十五章一至三十二節。


三個比喻中所描述的神聖三

 一自義的法利賽人和經學家,定罪救主同罪人喫飯,救主回答他們時說了三個比喻,揭示並描述神聖的三一,如何藉著子、憑著靈作工,將罪人帶回歸父。子在祂的人性裏作牧人,尋找罪人猶如尋找迷羊,並將其帶回家中。(路十五4~7。)那靈尋找罪人,如同婦人細細尋找失落的一 個銀幣,直到找著。(路十五8~10。)父接納悔改歸回的罪人如容接納他的浪子。(路十五11~32。)整個神聖的三一都寶貝罪人,共同將罪人帶回歸神。三個比喻都強調神聖三一的愛,過於悔改罪人墮落的光景,以及他的悔改。子像好牧人親切的看顧,靈像愛寶貝者細細的尋找,父像慈父溫暖的接納;在此,神聖的愛完全得了彰顯。

 路加十五章神聖三一的次序與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的不同。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的次序是父、子、聖靈。但在路加福音裏先有子─牧人,然後有那靈─婦人,末了有父─接納回家兒子的父。因此,路加十五章的次序開始於子,接續於那靈,再引到父。這次序與以弗所二章十八節的完全一樣:『因為藉著祂,我們兩下在一位靈裏,得以進到父面前。』按這節經文,我們進到父面前先是藉著子,然後是在那靈裏。我們藉著子,在那靈裏,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是我們得以進到三一神裏面的路,就是藉著子,在那靈裏,進到父面前。

 我們了解路加十五章為甚麼先說到子,這是很要緊的。子在先的原因是:實際說來,在神的救恩裏來臨的那一位乃是子。子來成功救贖乃是首項需要,因為救贖是我們救恩的根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所成功的救贖,乃是神救恩的基礎。這根基一旦立定了,我們就能在其上建造。為了成功救贖,路加十五章所描繪為好牧人的子,首先來到。

 子既成功了救贖,那靈就來尋找我們。使徒行傳指明這事。在福音書裏,子來成功救贖。子成功救贖以後,我們由使徒行傳看見,那靈來尋找我們,並找著我們。因著那靈找著我們,我們就悔改,歸回父神。然後,按路加十五章的第三個比喻,父等待我們歸回。這裏的次序不是照神聖三一的身位,乃是照神救恩的步驟,這救恩是基於基督的救贖。神的救恩是憑著子,藉著那靈,而達到父的。



(第三個比喻)父親接子的比喻

 在十九節,我們看見浪子想要對他父親說,『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這指明浪子不曉得父親的愛。墮落的罪人一旦悔改了,總想為神作工或事奉神,以得祂的恩寵,不曉得這種思想乃是違反神的愛和恩,並且對神的心和意願是個侮辱。

 按二十二節,父親也吩咐奴僕把戒指戴在他兒子手上,把鞋穿在他腳上。這戒指表徵蓋印的靈,是神在蒙悅納之信徒身上所給的印記。(弗一13,參創二四47,四一42。)鞋表徵神救恩的能力,將信徒從污穢之地分別出來。戒指和鞋都是自由人的標記。身上的袍子、手上的戒指、和腳上的鞋這三樣裝飾,使可憐的浪子與他豐富的父親相配,而有資格進入父家,與父親一同坐席。神的救恩是用基督和那靈裝飾我們,叫我們享受祂家中的豐富。

 神的救恩有兩面:上好的袍子所表徵外面客觀的一面,以及肥牛犢所表徵裏面主觀的一面。基督作我們的義,是我們外面的救恩;基督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是我們裏面的救恩。上好的袍子使浪子有資格符合他父親的要求,使父親心滿意足;肥牛犢使他得著飽足,不再飢餓。因此,父和子能一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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