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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十八)

讀經:路加福音十八章一至八節。

向主宰的主恆切禱告

 在十八章一至八節,我們看到來自看得見之範圍的禱告。這樣的禱告與我們享受禧年有關。

 忠信跟從主之人的兒女常常問父母,為甚麼他們遭受逼迫。他們也許問說,『我們這麼愛主耶穌,為甚麼必須受苦?』作父母的通常不知道怎樣回答。作子女的似乎覺得他們父母所跟從的主不公義。我們也可能不明白,我們既然愛主、跟從主,為甚麼受苦。十八章一至八節的比喻回答了我們的問題。

 當我們的丈夫表面上不在,留我們在地上如同寡婦的時候,我們的神暫時好像是不義的審判官。雖然祂看似不義,但我們仍要向祂求訴,恆切禱告,一再的煩擾祂。

 我們要明白路加十八章一至八節所記載的這類比喻,需要謹慎,不該想用天然的方法。一方面,這比喻指明那審判官主宰一切,就是說,祂審判不審判全在於祂。表面上好像沒有理由,祂聽不聽寡婦都可以。這比喻啟示祂是主宰的主,祂揀選甚麼時候,就在甚麼時候審判。

 另一方面,這比喻指明,我們需要恆切禱告來煩擾主。我們需要對祂說,『主,禱告在於我,不在於你,你從來沒有告訴我不該禱告。相反的,你囑咐我禱告。因此,主,我現在禱告,求你表白。』

 這個比喻的意義很深奧,我們都需要認識這裏所啟示的神。我們也需要看見,這裏所描述的那種禱告,幫助我們享受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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