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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主的死(三)

讀經: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二十六至五十六節。

神的羔羊

 根據整本新約的記載,人救主是以七種身分死在十字架上。第一,祂是以神羔羊的身分受死,對付罪(罪性)與諸罪(罪行)。約翰一章二十九節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這裏的世人是指人類。從林前十五章三節,彼前二章二十四節和希伯來九章二十八節,我們看見主耶穌作神的羔羊,是為我們的諸罪(罪行)受死。此外,根據林後五章二十一節和希伯來九章二十六節,祂的死是對付罪(罪性)。所以,罪(罪性)與諸罪(罪行)都被那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之神的羔羊對付了。

在肉體裏的人

 當人救主死在十字架上時,祂也是一個在肉體裏的人。祂是那與神同在且就是神的話,成了肉體。(約一1,14)彼前三章十八節告訴我們:『在肉體裏祂被治死。』祂是在肉體裏的人,不過祂只有墮落之人的樣式、形狀,卻沒有墮落之人的性情。這就是說,祂乃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羅八3,)祂並沒有真正罪的性情。因為人救主是一個在肉體裏的人受死,所以祂的死對付了墮落的肉體。讚美主!罪性、罪行和墮落的肉體,都被人救主的死所對付了。

在舊造裏的人

 主耶穌死的時候,也是一個在舊造裏的人。因這緣故,羅馬六章六節說,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因為主死在十字架上,是一個在舊造裏的人,所以我們的舊人藉著祂的死就受了對付。



 我們聽到人救主甚至是一條蛇死在十字架上,可能會大大驚奇。『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相信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約三14~15。)這裏主耶穌將摩西在曠野舉銅蛇的豫表,應用在祂自己身上。(民二一4~9。)

 毫無疑問,主耶穌以蛇的身份(只有蛇的形狀)釘十字架,是為要對付撒但魔鬼,就是古蛇。我們是墮落的人類,都被這條蛇咬過。你知道我們甚麼時候被咬?亞當被蛇咬,中了蛇毒的時候,我們就在伊甸園裏被咬了。所以,我們的救主必須以蛇的身分(只有蛇的形狀)釘十字架,為要對付古蛇。

 主耶穌乃是以蛇的身分釘十字架,藉此傷了古蛇魔鬼的頭。(創三15。)祂乃是這樣審判了這世界的王。約翰十二章三十一節論到這點說,『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人救主藉著在十字架上受死,廢除了那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所以,人救主以蛇的身分受神的審判而死,就對付了魔鬼和他的世界,那屬撒但的系統。

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

 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時,也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西一15。)就著祂的人性說,基督是神所造之物的第一項。當祂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也是舊造的第一項。因此,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整個舊造都受了對付。

成就和平者

 在以弗所二章十四、十五節,我們看見基督乃是以成就和平者的身分受死;『因祂自己是我們的和平,將兩下作成一個,折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就是仇恨,在祂的肉體裏,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裏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平。』

 在這裏我們看見,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就廢掉了人類中間所有的規條。祂受死特別是要除去猶太人和外邦人的間隔。不只猶太人和外邦人有間隔,每個國家和種族也都有間隔。這些間隔不除去,我們就無法在主耶穌裏成為一,作祂的身體。讚美主,所有的規條都被人救主在十字架上廢掉了!現今在召會生活裏,我們有不同種族、膚色和國籍的人。

一粒麥子

 末了,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乃是一粒麥子:『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主乃是一粒麥子死在十字架上,為要從祂裏面釋放出神聖的生命。

 新約啟示主耶穌是以七種身分死在十字架上:神的羔羊、在肉體裏的人、舊造的人、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成就和平者、以及一粒麥子。這不僅是我們的話,更是聖經所啟示的。我們需要宣告這個事實:根據神的話,人救主乃是以這七種身分受死。


包羅萬有者的死

 基督的死是包羅萬有的死,因為祂是一位包羅萬有者。比方說,一國之君死了,就是一位具有人和君王這雙重身分的人死了。主耶穌作我們的代替,有七重身分,所以祂受死時乃是神的羔羊、在肉體裏的人、舊造的人、蛇、一切所造之物的首生者、成就和平者、以及一粒麥子。這樣一位包羅萬有者的死,乃是包羅萬有的死。

 因為主的死是包羅萬有的,因此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時,許多事物就受了對付。罪性、罪行、肉體、舊人、撒但、世界、舊造、和規條都受了對付。不僅如此,神聖的生命連同神聖的豐富也從主耶穌裏面得了釋放。祂包羅萬有的死除去了一切消極的事物,並釋放出一切積極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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