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義的表樣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亞伯拉罕─稱義的表樣。他是我們的模型,我們的榜樣。亞伯拉罕這名的意思是『眾人的父』。照著聖經,亞伯拉罕是猶太人和相信之外邦人的父。(羅四11~12,16~17,加三7~9,29。)凡以信為本的,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壹 蒙召的人

 亞伯拉罕是蒙召的人。亞當是受造的,而亞伯拉罕是蒙召的。受造和蒙召有很大的不同。創世記主要分為兩段:前段包括前十章半,敘述受造族類的歷史,以亞當為父和元首;後段從十一章中間至該書末了,敘述蒙召族類的歷史,以亞伯拉罕為父和元首。受造族類的歷史記載在創世記,於建造巴別(希臘文是巴比倫)城和巴別塔時達到高峰。偶像的名字記在這塔上,意思是整個受造族類已轉去拜偶像。因此保羅說,人類將神改換為偶像。(羅一23,25。)



 這就是羅馬一章的背景。羅馬一章是照著人墮落的歷史寫的:不以認識神為美,將神改換為偶像,落入淫亂,並產生各種邪惡。


 然而,神從這族類呼召出一個人同他的妻子。神無意呼召第三個人。祂的心意是要呼召一個完整的人,包括一個人和他的妻子。你若是尚未結婚,你就不完整。沒有你的妻子,你是不完整的人;你需要她補足你,你們在一起纔是完整的實體。所以,神呼召亞伯拉罕同他的妻子,這是一個完整的人。


 神向亞伯拉罕顯現為榮耀的神,藉此呼召他。(徒七2~3。)神不是只用言語呼召他;祂是用祂的榮耀呼召他。亞伯拉罕看見神的榮耀,就受了吸引。

 我們的經歷是一樣的。就一面說,我們也看見神的榮耀。我們聽見福音,這福音刺入我們裏面的時候,我們就看見神的榮耀。你得救時沒有看見神的榮耀麼?當我是個雄心勃勃的青年人時,我看見了這榮耀。我無意接受神,但福音刺入我裏面,我就不能不說,『神,我要你。』我無法否認神的榮耀向我顯現了。這樣的經歷是無法解釋的。沒有人的言語能充分描述,福音刺入我們裏面時,我們所看見的。我們只能說,榮耀的神向我們顯現,吸引我們並呼召我們。我們和亞伯拉罕一樣,被榮耀的神所呼召。


 亞伯拉罕的第一次蒙召記載在行傳七章二至四節,第二次蒙召見於創世記十二章一節。我們該注意這兩次呼召之間的不同。照著行傳七章二節,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兩件事─他的本地和他的親族。照著創世記十二章一節,加了另一項─他的父家。第一次呼召要求亞伯拉罕離開他的本地和本民;第二次呼召要求他離開他的本地、親族和父家。亞伯拉罕和他妻子必須單獨出去。神取去亞伯拉罕的父親,祂不要他帶著其他的親人。


 亞伯拉罕愛羅得,神就用他來管教亞伯拉罕。至終,羅得與亞伯拉罕分開,亞伯拉罕纔絕對跟從神的呼召。他不再有父親或姪兒;只有他同他的妻子。他離開了他的本地、他的親族、和他的父家。然而,他必須再離開一件事─他自己。他倚靠自己。

 撒拉題議亞伯拉罕藉著夏甲生子,我們由亞伯拉罕的反應知道他仍倚靠自己。雖然這個建議是好意,卻違反了神的呼召。亞伯拉罕該運用鑑別力,不聽從他的妻子。撒拉的題議是個試驗,證明亞伯拉罕仍在老舊的己裏,他那部分仍是舊造。然而,神的心意是要呼召亞伯拉罕完全離開舊造的每一部分─不但離開他的本地、親族和父家,也離開他自己。神似乎告訴亞伯拉罕:『你不該作甚麼。你必須從自己出來。我要為你作一切。但你留在自己裏面的時候,我就不能作甚麼。』然而,亞伯拉罕照撒拉的題議作,結果生出以實瑪利。那是非常嚴重的錯誤,猶太人因此不斷受苦。為甚麼亞伯拉罕犯這樣的錯?因為他仍在自己裏面。他棄絕了許多其他的事物,但他沒有棄絕自己。

 亞伯拉罕甚麼時候離開自己?乃是到一百歲的時候,他纔棄絕自己,那時他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當然,每個死了的人都從自己出來了。亞伯拉罕一百歲時,看看自己說,『我完了。我如同已死。』羅馬四章十九節說,『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這指明他終於從自己出來了。他成了完全蒙召的人。


 我們屬於蒙召族類。然而,我們與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一樣。我們像他那樣,對神呼召的反應是逐步的,不是絕對的。我們都在回應神呼召的過程中。無論你多軟弱,我保證至終你會被呼召出來。然而,你該加速你的蒙召,棄絕一切不是神自己的事物。你越快往前越好。我鼓勵你加速,從一切不是神的事物中出來。

貳 信的人

 蒙召的族類成了信的族類。亞伯拉罕首先是蒙召的人,然後是信的人。他捨棄了一切,除了信靠神以外無法往前。他信靠神,因為他不知道往那裏去。神只告訴他要離開本地、親族和父家。祂沒有告訴亞伯拉罕往那裏去,這迫使他信靠神。亞伯拉罕能說,『我只信靠神。祂帶領我去那裏,我就去那裏。』我們若研讀亞伯拉罕的歷史,就會知道他的生活是信靠的生活,信的生活。神不期待亞伯拉罕作甚麼。神似乎告訴他:『亞伯拉罕,你已蒙我呼召,不要作甚麼。我要為你作一切,只要與我同在。我行動的時候,你就行動;我往那裏去,你就必須往那裏去;不要為自己或憑自己作甚麼。』這就是信靠神的意思。

 許多人有錯誤的印象,以為相信主耶穌只不過是說,『主耶穌,我相信你,我接受你作我的救主。』這是對的,但相信主耶穌還有更深遠的含意。相信主的意思是:我們必須了結自己,承認我們一無所是,一無所有,也一無所能。每一步,每一刻,我們都必須信靠祂。我不知道如何行事;我只知道如何信靠我的主。我已蒙召離開一切不是神的事物,現在我信入一切是神的事物。我相信祂,我也相信祂為我所成就的一切。我相信祂為我所能作的,也相信祂為我所要作的;我完全信靠祂。這是蒙召並相信之族類的見證。我們是相信之父亞伯拉罕的子孫,我們乃是相信的子民。(加三7~9。)

 一 稱無為有的神

 亞伯拉罕相信的神是怎樣的神?我們相信的神是誰?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稱無為有的神。(羅四17。)亞伯拉罕的神稱無為有,意思是祂從無有造出東西。神是創造主。亞伯拉罕相信這樣一位神,並將這位神應用到他的處境中。就一面說,亞伯拉罕不能產生後嗣。然而,神稱以撒為有。雖然以撒還沒有,神卻稱以撒為有。以撒還沒有,也不可能有的時候,神就宣告:『要有以撒。』以撒出生了:神稱無為有。我們必須相信同樣的神,因祂是全能的創造主,是稱無為有的。

 二 叫死人復活的神

 亞伯拉罕所信的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四17。)這就是說,神能叫死人復活。當神叫亞伯拉罕獻上以撒時,他經歷這點。亞伯拉罕順從了。亞伯拉罕獻以撒時,信神會叫他從死人中復活。(來十一17~19。)他信神會叫他兒子復活,他會在復活裏得回他的兒子。


 我們可將這點應用到召會生活中。你也許覺得你所在地召會的光景很貧窮。不錯,是非常貧窮;事實上,是一無所有。你必須對主說,『主,進來稱無為有。』可能你移民到某地,發覺那是滿了死亡的地方。那是神打發你去的原因;你必須相信祂是叫死人復活的一位。


 我們必須相信那稱無為有,又叫死人復活的神。不要因你所在地的光景失望。不要說一切都是貧窮、死沉的。這樣的地方對你是合式的地方,對神也是合式的地方。這裏貧窮麼?你有那稱無為有的豐富之神。這裏死沉麼?你有那叫死人復活的活神。你的光景給神機會進來,分賜生命給死人。不要抱怨,要呼求祂並相信祂。不要對你的家庭情形失望。不要說你的妻子貧窮,或你的丈夫死沉。你越說你的妻子貧窮,她就越糟。你越說你的丈夫死沉,他就越糟。你必須宣告:『我的妻子貧窮,但我的神不貧窮。我的丈夫死沉,但我的神不死沉。我所信的神是從無有創造出東西,又叫死人復活的神。我的神不是叫活人復活─祂是叫死人復活。我的光景正好給神絕佳的機會。』


柒 神稱義的證明

 神稱義的證明乃是復活的基督。(四22~25。)


 基督的死已完全履行並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因此我們藉著祂的死,就得神稱義。(三24。)祂的復活乃是證明祂為我們的死已經滿足了神的要求,我們因祂的死已經蒙神稱義,並且我們在祂這位復活者裏面,已經在神面前蒙悅納。不僅如此,祂這位復活者,也在我們裏面為我們活出能得神稱義,且蒙神悅納的生活。所以,羅馬四章二十五節說,祂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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