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五篇 奴僕救主福音服事的行動(九))

背起我們的十字架

被了結

 許多基督徒誤解十字架。他們以為背十字架就是受苦難,這是我四十多年前的觀念。我告訴人說,環境的困難是他們的十字架。譬如,你的丈夫或妻子若攪擾你,那就是十字架。然而,主耶穌說到背起十字架時,祂不是這個意思。祂的意思乃是說,我們應當把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生活裏。十字架的真義不是受苦,乃是了結。古時,釘十字架不僅是為著造成痛苦,也是為著治死。因此,釘十字架等於死,等於了結。

 我們背起十字架就是被了結。我要強調一個事實,就是十字架是為著了結,不是為著受苦。有時候,受苦並不會叫信徒得幫助。我認識一些人受了太多苦,結果變得更為固執己意。人越受苦就越固執己意。凡是人生多災多難,意志倔強的人,特別難接觸。最終,這樣的人一旦到了六、七十歲,意志就會倔強到不能改變的地步。

 說十字架是受苦的事,這種觀念與主在八章三十四節的啟示相對。祂在這一節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主在這裏論到否認己。否認己就是放棄己,而不是保留己使其受苦。

應用基督在十字架上所作的

 背起十字架並不是受苦,而是把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了結我們所作的,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因此,背起十字架,就是把這種了結應用到我們身上;我們天天都需要應用這種了結。我們若這樣作,就能領會我們不是受苦,乃是被了結、結束、終結。

 假使一個弟兄說,『我感謝神,因著祂主宰的權柄,祂賜給我一個妻子,使我受苦,並背十字架。我的妻子是神賜給我的十字架,我現今應當背十字架。』這是對背十字架嚴重的誤解。事實上,這樣的領會與天主教的觀念有關。至少在某種程度上,這種對十字架的領會,是受到名著『效法基督』所助長的。

 已婚的弟兄不必學習怎樣受苦,反而應該看見,他這個丈夫已經在基督裏被了結了。現今,他活著應該是一個被了結的丈夫,簡簡單單的享受基督的了結。然後他會對妻子說,『親愛的,我並不想作個好丈夫,仁慈溫柔的丈夫;我要作個被了結的丈夫。我越願意經歷基督的了結,就越能作個好丈夫,因為這樣,基督就會在我裏面活著。祂在我裏面活著,就會經過我來作你的丈夫。』

 跟從主就是有分於祂,享受祂,經歷祂,並讓祂成為我們的所是。我們要這樣跟從主,就當否認己。我們需要將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了結,應用在我們身上。這意思是說,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就是將基督的了結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這樣作的時候,就成為一個被除掉的人,而不是一個受苦的人。這樣,我們就能見證,『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

 基督所說背起十字架的話是一個奧祕。如果我們只有八章三十四節,就不能明白基督所說關於十字架的話。我們要恰當的領會這句話,就需要保羅的十四封書信。

 十字架不僅是受苦,也是殺死。十字架殺死並了結罪犯。基督是先背十字架,然後釘十字架;今天我們這些信祂的人,是先與祂同釘十字架,然後背十字架。對我們來說,背十字架乃是留在基督之死的殺死裏,以了結我們的己、天然生命和舊人。我們這樣作就是否認己,使我們能跟從主。

 在主釘十字架之前,門徒是在外面跟從祂。但從祂復活之後,我們是在裏面跟從祂。因為祂在復活裏已經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住在我們的靈裏,(提後四22,)我們就能在靈裏跟從祂。(加五16~25。)

活基督與福音

 『為我和福音』的正確意義是甚麼?這裏所說的『為主』,實際的意思乃是:『不再是我,乃是福音。』我們在基督裏已經被了結了。現今,我們必須將這種了結應用在自己身上,並應用在生活中的每一方面。這樣,我們的生活就『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不再是我,乃是福音』。這意思是說,我們該活基督,活福音。這與我們想要為著主的榮耀和福音的果效,作個舉止合宜的基督徒,完全不同。

 讓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活基督與福音以及想要為著基督與福音舉止合宜,二者的不同。假使一位弟兄在公司上班,他也許會對自己說,『辦公室裏的同事曉得我是一個在主恢復中,在召會裏的基督徒。最近我曾向他們傳福音,所以我應當舉止合宜,凡我所說的、所作的,都應當小心謹慎。為福音的緣故,我需要謹慎的與同事相處。現在我已經向他們傳了福音,告訴他們我在召會裏,所以,我的行為要非常儆醒。』其實,這是弟兄自己的掙扎努力。不僅如此,這對於主在八章三十五節的話,完全是不正確的領會。

 如果這位在公司上班的弟兄,正確領會主的話,他就會告訴自己:『我是主耶穌的跟從者,我有分於祂。我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我工作時,不必想要舉止合宜,也不必小心翼翼,我只需天天簡單的活基督。當我清晨醒來,我需要呼求主耶穌,吸入祂。我呼求祂,祂就成了我的氣息,成了我內裏所是之內在並主要的元素,也成了我生活的素質。我在辦公室裏單單活祂。我不必定意向同事傳福音,也不必因我告訴他們我在召會裏而罣慮。我只在意一件事,就是活基督。我願意整天吸入基督,並且活祂。』這是為主喪失魂生命的正確領會。

 為福音而活,原則也是一樣。當我們活基督,就必定活福音。我們活基督的時候,人就不僅聽見福音,也會看見我們生活中的福音。我們的生活將是基督,而這位基督就會成為人真實而實際的福音。我們由此看見,為基督和福音而活不是行為的事,乃是實際的活基督。關於這一點,我要再說,我們需要保羅的書信,纔能充分了解主在三十五節的話。

 八章二十七至三十八節不僅揭示主奇妙的身位,也揭示祂的死與復活。這個揭示也包括我們對於主死的應用,以及我們在祂復活中的生活。藉著將基督的死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就得以在復活裏活在基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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