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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為著繁增(一)

 讀經:約翰福音十八章一節至十九章三十節。

 約翰十八、十九章告訴我們主如何被出賣、受審、釘十字架並埋葬。我們讀四福音裏主耶穌釘十字架的記述,就發現前三卷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是循同樣的路線記載。但約翰福音所記載的卻完全不同。例如,前三卷福音書記載主耶穌被釘並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還隨著好些神蹟;譬如:天變黑暗了,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二七45,51;)還有,主從十字架上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棄絕我?』這是其他福音書所有,卻在約翰福音中看不到的。然而,約翰福音也記載了一些前三卷福音書所看不到的,如兵丁戲弄主,(約十九2~3,)以及從主的肋旁有血和水流出來。(約十九34。)所以,這些記載是沿著兩條不同的線。我們必須知道這兩條線背後的目的。

 按照馬太、馬可和路加的記載,主的死主要的目的是要救贖我們。祂為我們並為我們的罪死了,以完成救贖的工作。主喊著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棄絕我?』因為那一刻神將我們所有的罪都歸在主身上,祂成了擔罪的人,替我們成了罪人,擔當我們的罪。所以神棄絕了祂。路加特別記載,主是救贖主,救贖我們脫離罪。因那裏告訴我們,主和兩個罪人,兩個強盜同死,一個得救了,一個沉淪了。(路二三32,39~43。)這樣的記載在約翰福音裏找不到。那麼約翰記載的目的是甚麼?約翰福音既是生命的福音,他對基督之死的記載就遵循生命的線。約翰的目的是要表明,主耶穌是神的彰顯,作我們的生命,祂死在十字架上,目的是要將祂自己釋放給我們作生命。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目的是為了將祂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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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的論文可能有用的東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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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祂的生命分賜給門徒,以照顧祂的母親

 可能大多數的基督徒都知道,主在十字架上說了七句話。這十架的七言很有名。主說的第一句話是:『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第二句是:『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二三43。)第三句是:『婦人,看哪,你的兒子。…看哪,你的母親。』(約十九26~27。)這三句話是主被釘十字架的前三小時說的。主在十字架上六小時-從上午九時到下午三時。這在四福音書中記載得很清楚。在前三小時中,祂所遭遇的事都是人所作的。人逼迫、戲弄祂,並將祂釘在十字架上。但在後三小時中,祂所遭遇的事都是神所作的。神將祂看作罪人,看作罪的代替,並且審判祂。祂在後三個小時中說了另外四句話。在馬太二十七章四十六節主耶穌說,『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太二七46。)這是在十字架上的第四句話。第五句是:『我渴了。』(約十九28。)第六句是:『成了。』(約十九30。)第七句是:『父阿,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裏。』(路二三46。)

 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祂看見祂母親和祂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祂母親說,『婦人,看哪,你的兒子。又對那門徒說,看哪,你的母親。從那時候,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約十九26~27。)我們已看見,主在十字架上所說的第一句話是:『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然後在路加二十三章四十三節,主對與祂同釘的兩個強盜中之一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這句話與救恩有關,因為路加的記載,證明主是罪人的救主。

 『父阿,赦免他們,』這話是為著罪人的禱告。照樣,『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這話是給得救罪人的福音應許。但在約翰十九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這裏,主對祂的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又對祂的門徒說,『看哪,你的母親,』這些話指明生命的聯結;因為約翰福音見證主是分賜到信徒裏面的生命。藉這生命,祂所愛的門徒能與祂是一,成為祂母親的兒子;祂母親也能成為祂所愛之門徒的母親。按照約翰的記載,耶穌被釘十字架是為著生命的轉移,為著將祂的生命分賜到祂的門徒裏面。藉這生命的轉移,祂的一個門徒可以成為祂母親的兒子,祂母親可以成為那門徒的母親。這不是指明救恩,乃是指明生命的轉移。因此,約翰福音不是救恩的福音,乃是轉移到所有信徒裏面之生命的福音。

 我們必須注意,在馬太、馬可和路加福音裏,當主在十字架上時,祂對罪人說話,特別是對一個強盜說話,把他從咒詛中救贖出來,好與祂同在樂園中。這確實與救贖有關。在約翰福音中,主對祂母親和祂門徒說話。主的母親怎能成為祂門徒的母親?祂的門徒怎能成為祂母親的兒子?是藉著救贖麼?當然不是。只有藉著生命,藉著生命的聯結,藉著生命的合一,藉著重生的生命纔能。主藉著死,將祂自己分賜給門徒約翰,約翰藉著神聖的生命得與主聯結並成為一。所以,主的母親成了約翰的母親。為甚麼在路加福音主對強盜說話,在約翰福音主對祂的母親及門徒說話?因為在路加福音,主受死是要救贖罪人脫離罪的咒詛。我們可能和強盜一樣有罪,但我們也能蒙救贖脫離咒詛,立刻和主同在樂園裏。因此在路加福音,有關於主救贖之死的福音要傳給罪人。但在約翰福音,主耶穌受死好將祂自己這生命釋放並分賜到門徒裏面,因而使所有的門徒都與祂成為一。因此,所有的門徒都是祂母親的兒子。因著主的生命和主的死,主將祂自己分賜給我們,使我們與祂是一。藉此,我們成了祂母親的兒子。這證明按照約翰福音,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是為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生命。


完成了祂包羅萬有之死的工作

 三十節說,『耶穌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交付了。』主不斷作工,直到被釘在十字架上。(約五17。)然而,甚至在祂釘十字架時仍在作工。我們怎麼知道祂在十字架上仍在作工?因為在祂臨終前,祂說,『成了!』祂被釘十字架時,仍在作工以救贖罪人,毀壞蛇,釋放神聖的生命,並完成神永遠的定旨。在最後一分鐘,每一件事都完成後,主就向整個宇宙宣告說,『成了!』然後祂死了,進入安息。讚美主耶穌!只有祂能這樣作。祂藉著釘十字架,完成了包羅萬有之死的工作,藉此成功救贖,結束舊造,並釋放祂復活的生命,以產生新造,完成神的定旨。在死的過桯中,祂以行動向敵對者和信祂者證明,祂是生命。死的恐怖局面,絲毫沒有使祂懼怕,反而形成一個對比,有力的證明祂是生命,與死相對,絲毫不受死的影響。所以主在此所指成了的工作,包括成功救贖,結束舊造,釋放祂復活的生命,並展示祂是那死亡所不能影響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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