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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著彼得一班同工的職事,在猶太地的繁殖(六)

 讀經:使徒行傳二章十四至四十七節。

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

 彼得也教導受那靈感動的人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給人施浸就是把人浸入、埋在象徵死亡的水裏。悔改的人要受浸,這命令指明這樣的人一無用處,只配埋葬。所以,受浸象徵舊人的了結,使新的開始能在復活裏得以實化,這新的開始是由基督這賜生命者帶進來的。在聖經裏,受浸含示死與復活。浸入水裏就是置於死地,並且埋葬;從水裏上來,就是從死裏復活。

 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復活的基督吩咐門徒要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施浸的目的,是要帶悔改的人脫離老舊的光景,進入新的境地;這是藉著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並以基督的新生命重生他們。主耶穌完成了祂在地上的職事,經過了死與復活的過程,並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後,就吩咐門徒,將作祂門徒的人浸入三一神裏面。這浸有兩面:看得見的一面是藉著水,看不見的一面是藉著聖靈。(徒二38,41,十44~48。)前者是後者的彰顯和見證,後者是前者的實際。沒有看不見的靈浸,那看得見的水浸就是徒然的;沒有看得見的水浸,那看不見的靈浸就是抽象和不實際的。因此,兩面都不可缺。

 主耶穌吩咐門徒實行這浸以後,就在五旬節那天,(徒一 5,二4,)並在哥尼流家裏,(徒十一15~17,)將他們和全召會都浸在聖靈裏。(林前十二13。)以後,基於這事實,門徒將新悔改的人不僅浸入水裏,也浸入基督的死、(羅六3~4、)基督自己、(加三27 、)三一神、(太二八19、)以及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13。)水,象徵基督的死和埋葬,可以看作了結受浸者老舊歷史的墳墓。因為基督的死包含在基督裏面,又因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並且三一神與基督的身體是一;所以將初信的人浸入基督的死、基督自己、三一神、並基督的身體,乃是作一件事:在消極方面,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在積極方面,為著基督的身體,用新生命,就是三一神永遠的生命,重生他們。因此,主耶穌所命定的浸,乃是把人從自己的生命浸出來,而浸入基督身體的生命。

 在馬可十六章十六節,主耶穌對門徒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信乃是接受主,(約一12,)這不僅為著罪得赦免,(徒十43,)也為著重生,(彼前一21,23,)叫信的人在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裏,(太二八19,)能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和基督的肢體。(弗五30。)受浸乃是確認這個,一面憑著埋葬,藉著基督的死了結舊造;另一面憑著復起,藉著基督的復活成為神的新造。這樣的浸,比約翰所傳悔改的浸進步多了。(可一4,徒十九3~5。)信和受浸,乃是接受神完全救恩之完整步驟的兩部分。受浸而不信,只是虛空的儀式;信而不受浸,只是裏面得救,沒有外面的確認。這二者應當並行。此外,水浸該有靈浸隨著,正如以色列人在海(水)裏,並在雲(靈)裏受浸一樣。(林十2,十二13。)


 新約用三個不同的介系詞描述受浸與主的關係。第一個介系詞是en,在…裏。(徒十48。)在耶穌基督的名裏受浸,乃是在耶穌基督之名的範圍裏受浸,在這範圍裏纔有受浸的實際。第二個介系詞是eis,進入。(太二八19,徒八16,十九5,羅六3,加三27。)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或浸入主耶穌的名裏,乃是浸入與作三一神具體的化身,包羅萬有之基督那屬靈的聯合裏。浸入主耶穌的名裏,就是浸入主的人位裏,與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的基督聯合,與活的主有生機的聯結。第三個用來描述受浸與主之關係的介系詞是epi,在…上,或,靠,用在行傳二章三十八節。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乃是在耶穌基督的名所代表的立場上受浸。這名代表耶穌基督之人位所是的一切,以及祂所成就的一切,這二者構成了神新約經綸的信仰。在基督裏的信徒乃是在這立場上受浸的。


要得救脫離這彎曲的世代

 彼得勸勉人說,『你們要得救,脫離這彎曲的世代。』在這裏,『要』是主動的,『得救是被動的;因此,要得救是『主動-被動』的語態。得救是神作的,但人需要主動接受神所要作的。五旬節的時候,凡與神完全的救恩有關的事都豫備好了,聖靈也已澆灌下來,作為神救恩的應用和完全的福,準備好了給人接受。在這事上,神在等候著人,人需要採取主動。雖然我們不能救自己,但我們必須願意被神拯救。神願意且豫備好要救我們,但我們需要採取主動接受神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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