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家,終於露出一線曙光。

  上週末忽然接到Barbara傳來的簡訊,是一個房東的電話號碼。Barbara是從維也納來的交換學生,我們上同一個時段的室內樂,上次下課後閒聊,原來她也在找房子,不過因為她要和她的朋友一起住,所以studio(套房)對她們來說太小了,於是她就轉介給我。簡訊裡也沒有說得很清楚,反正不試白不試,我也就打去問了。

  接電話的是一個馬但,她說房子已經有人預約了,但還沒簽約,所以就留我的資料,說如果那個人不要的話她再打給我……每次都是這樣,留就留吧!嘰哩咕嚕講了一堆,她問我哪個學校的,我報出校名,「等等,」她忽然說,「那房子不就是妳預約的?」我?怎麼可能?!「妳是Barbara的朋友嗎?」原來昨天Barbara看完房子,已經直接幫我跟房東說了:D,所以其實她說的那個預約的人根本就是我XD……於是很順利的約了今天去看房子。

  地點在地鐵B線和D線的交會站附近,B線可以去火車站、去家樂福、去佳寧家,D線可以去中國城、去音樂院,交通很方便。原來那一整棟都是同一個房東,因為裡面已經住了音樂院的學生,所以房客要求房東把房間都保留給音樂院的人,這樣大家練習就不會有鄰居抱怨XD……不過我想租的那一間房客不在房東又沒鑰匙,所以只能參觀隔壁格局類似的房間;整棟樓的內部其實都還在翻修,附傢俱340歐加上20歐清潔費和水費,根據這兩個月的經驗來看算是很便宜了v_v,我想應該可以準備文件簽約了吧……喔對,不過這間房子最大的缺點是--它要到十二月底才會空出來Orz……還是得再流浪一陣子T^T,不過如果沒有變數的話,總算是找到新家了……

  房東給了一張簽約需要的文件清單,竟然有一項是要我的居留證影本@@",問題是辦居留需要住房證明,也就是房屋契約,這種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怎麼又來了?!剛到法國就是這樣,銀行開戶要看居留,可是居留又要銀行的財力證明=..=……這樣到底是要哪個先呀?法國人的邏輯真的很奇怪……

  一堆瑣碎的事情要辦,差一張房屋契約,居留證還沒更新,租了房子以後還要辦保險、把房補從波爾多轉過來、開電、遷網路、換銀行……十二月初里昂高等要選課、有班級音樂會、波爾多音樂院的樂團有三場音樂會,快要開天窗的畢業考註定只能在戰亂中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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