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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福音

 神的福音是羅馬書的主題。(一1。)基督徒習慣說有四福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然而,保羅也說到他寫給羅馬人的書信是福音。四福音裏的基督是在門徒中間;羅馬書裏的基督乃是在我們裏面。四福音裏的基督是成為肉體之後,死而復活之前的基督;因此,祂是在我們外面的基督。羅馬書裏的基督是在祂復活之後的基督;因此,祂是在我們裏面的基督。這比福音書裏的基督更深、更主觀。要記住這一點:羅馬書裏的福音論到基督是復活之後在我們裏面的那靈。


 羅馬書前段論到基督在肉體裏所完成的救贖。羅馬八章三節說,神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裏,差來了自己的兒子,並在肉體中定罪了罪。羅馬書後段論到分賜生命。羅馬書首先啟示基督是在肉體裏的救贖主,然後啟示祂是賜生命的靈。在八章二節我們看見『生命之靈』一辭,這是內住的靈。內住的靈就是基督的靈,而基督的靈實際上就是在我們裏面的基督自己。(9~10。)

 為甚麼羅馬書這樣開頭?聖經每卷書都以特別的方式開頭,每卷都與別卷不同。保羅這樣開始羅馬書,因為羅馬書有一個目標,見於八章二十九至三十節。這目標是要產生神的眾子。產生神的眾子這個目標,需要救贖、生命的分賜、以及憑這生命所過的生活。身為墮落的人和罪人,我們需要救贖,我們需要神聖的生命,我們也需要憑神聖的生命活著,使我們得著重生、變化,並完全得榮作神的眾子。至終,我們都要完全成為神的眾子。


參 為受差遣者所傳揚

 一 在靈裏

 這福音是在靈裏被傳揚。(一9。)請注意英文這裏的靈字用小寫字母開始,因此指明這不是說到聖靈。所有的基督徒都相信,我們要傳福音必須在聖靈裏。然而,我從來沒有聽過任何人說,我們必須在我們的靈裏。但保羅說,我們需要在我們的靈裏。傳福音在於我們的靈。保羅說,他在神兒子的福音上,在靈裏事奉神。我們傳福音時,不該耍花樣;我們該運用我們的靈。

 為甚麼保羅只在羅馬書裏說,他在他的靈裏事奉神?因為在這卷書裏,他與熱心宗教的人辯論;這些人必然是在靈以外的事物裏─在字句、形式或道理裏。保羅在羅馬書裏辯論說,我們向神所作的一切,都必須在我們的靈裏;我們所是的一切,都必須在靈裏;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必須在靈裏。在二章二十九節他說,神的真子民必須在靈裏;真割禮不是在外面肉體上,乃是在靈裏。在七章六節他說,我們必須在靈的新樣裏服事神。保羅在羅馬書裏十一次說到我們人的靈。最後一次見於十二章十一節,那裏說我們必須靈裏火熱。傳神的福音完全是我們靈的事。

 二 藉著禱告

 我們為著傳福音,需要許多禱告。(一9。)我們需要為靈魂禱告,為福音禱告。在傳福音上,禱告比任何一種努力都更需要。我們若沒有禱告,在傳福音上就不會有果子。

 三 熱切

 第三,我們必須熱切的傳福音。(一13~15。)我們若在傳福音這件事上對主認真,就必須操練這三件事:在靈裏、藉著禱告、以及熱切。花樣和技巧不會有功效。我們都需要運用我們的靈接觸人、禱告、並熱切的豫備好。福音若沒有感動你,就絕不會感動別人。福音若不能說服你,就絕不會說服別人。你自己若不因福音流淚,就沒有人會悔改。你若流淚,別人就會悔改流淚。


肆 為蒙召的人所接受

 二 有恩典與平安

 藉著順從信仰接受福音,就帶進恩典與平安。恩典是神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一切,給我們享受;平安是享受神恩典的結果。這平安是裏面的安息、安慰和滿足,不是外面的東西。

伍 神的大能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一16。)在羅馬書裏,救恩的意義很豐富。救恩的意思不僅是拯救我們脫離神的定罪和永遠的滅亡;救恩的意思也是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天然、己的樣式、個人主義、與分裂。這救恩要拯救我們到底,使我們能聖別、模成、得榮、變化、並與別人同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在召會生活中不分裂。神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達到這樣完全、完整、並終極的救恩。這對所有信的人本是神的大能。讚美主!我們信。

 一 本於信顯示與信

 神的義在這福音上,本於信顯示與信,(一17,)這意思是只要我們有信,我們就有神的義。神的義本於我們的信顯示與我們的信。不要說你沒有信。只要你呼求主耶穌的名,祂對你就是豐富的。你呼喊:『哦,主耶穌,』祂就是你的信。可能你會說,你不覺得你信。對於這點,我要告訴你四十年前我讀到一本關於得救證實的書時,在我身上所發生的事。這本書有力的說,只要我們信,我們就得救。我立刻問自己:『你信了麼?你有信麼?』我開始懷疑。數日之久,我被這事困擾,不能好好的喫、好好的睡。我不覺得我信。我苦惱了數日之後,主憐憫我,並幫助我。主說,『愚昧的人哪,你從另一個角度看這問題,問問自己:「你不信麼?」盡你所能的不要信。』我試著不相信耶穌,但我作不到。我就是無法不信祂。這就證明我有信。你若覺得你沒有信,請你試試看不要信。只要你不能不信,就證明你有信。讚美主!我們都有信。倘若我們有這信,神的義就本於這信顯示與這信。雖然你想盡辦法要把信趕走,你卻作不到,因為信已進到你裏面。在你裏面有個東西,聖經稱為『信』。只要你有信,你就有神的義。

 說神的義顯示出來,意思不是牠先前不存在。這不過是說,雖然牠先前已存在,但牠沒有顯示出來或成為可見的。任何能顯示的東西,必定已經存在。神這義乃是本於信顯示與信。


 二 義人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使義人本於信得生並活著。(一17。)本節原文的意思是『得生』並『活著』。國語和合本譯為『得生』。楊格氏彙編也告訴我們,原文的意思是得生並活著。這節引自哈巴谷二章四節,在新約裏引用了三次。在希伯來十章三十八節,照著上下文,意思是義人必本於信活著。在加拉太三章十一節,意思重在義人必本於信得生,因為加拉太三章的上下文說,律法不能賜人生命,(21,)人只能本於信得生。羅馬一章十七節包括這兩個意義─得生並活著。所以,我們可以這樣繙譯本節:『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這短短的一句是整卷羅馬書簡要的精粹。羅馬書有三段。第一段說到稱義這件事,給我們看見如何在神眼中成為義的,如何成為對的。第二段告訴我們如何藉著被稱義得生命,而有了生命。(五18。)得死亡的路是被神定罪;得生命的路是被祂稱義。然後第三段告訴我們如何活著。我們接受了這生命之後,需要將這生命活出,主要是藉著實行身體生活。羅馬書最後一段,從十二章至十六章末了,論到我們的生活。我們主要的就是需要過召會生活。眾地方召會是十六章所啟示,我們生活的主要部分。所以,整卷羅馬書包括三件事:稱義、得生命、並正確的活著。讚美主!我們都被稱義了,我們都得著了神聖的生命。現今我們主要的是在基督的身體裏,在地方召會中活出這生命。這是憑神聖生命活著的路。義人必本於信得生並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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