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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的執事(八)

 讀經:哥林多後書六章一至十三節。

我們的所是和我們的所作

 保羅在林後二章十二節至三章十一節論到新約的職事,在三章十二節至七章十六節論到新約的眾執事。這卷書信論到新約眾執事的一段比論到新約職事的一段長,原因是神關心執事遠過於職事。換句話說,神注重你的所是過於你的所作。這意思是說,對祂來說,我們的所是比我們的所作更為重要。


 我們必須對這個事實有深刻的印象,就是神關心我們所是的過於我們所作的。我們所作的,必須以我們所是的來衡量。不僅如此,我們這個人必須與我們的工作相稱,也就是說,我們的所是必須與我們的所作相稱。我們這個人必須與我們所作的相稱。因此,我們這個人與我們的工作是並行的。我們若僅僅注重我們所作的,而不在意作一個對的人,我們所作的就不會有甚麼分量。惟有我們所作的與我們所是的相稱,我們所作的纔有分量。

藉著適應一切的生命作工

 保羅在六章一節說,『而且我們既與神同工,也就勸你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這裏的『而且』指明接續。在五章末段,(16~21,)使徒告訴我們,他們這些新約的執事,為著主的新造,受了和好職事的託付。從六章一節至七章末了,他繼續告訴我們,他們如何作工。他們是靠著生命(不是任何恩賜)與神同工,這生命是全豐全足、全然成熟的,能適應一切處境,忍受任何對待,接受各樣環境,在各種情形裏作工,並把握各種機會,好完成他們的職事。

 有人讀到這裏會說,『這話對於同工和執事非常好,但不適合我。我是個平信徒,不是執事。』在主的恢復中沒有平信徒,每一個人都是執事、同工,甚至都有潛力、有性能成為使徒。我們曾在別處指出,使徒是所有信徒的模範與榜樣。保羅在以弗所三章說,他比眾聖徒中最小者還小。再者,保羅這名的意思是『微小』。如果自認為比聖徒中最小者還小的保羅,能成為執事、成為使徒,那麼你又如何?我們都有性能成為新約的執事。在這一點上,我們所強調的不該在於我們所作的,而該在於我們所是的。我們的性能主要不是作事的性能,而是所是的性能。

 我要說,我們在林後六章一節至七章十六節能看見,使徒藉著適應一切的生命與神同工。哥林多後書這一段並不指明他們是藉著一種全足的能力或全然奇妙的恩賜與神同工。但今天的基督徒所注重的,主要的是能力與恩賜。有些人會問:『你有能力麼?你曉得某某博士是有能力的佈道家麼?你有甚麼恩賜?哦,某某博士非常有恩賜。』今天的基督徒很少講到生命或生活。有些人可能沒有真正的能力,卻假裝有能力。譬如,他們可能膽大妄為的禱告:『我奉耶穌大能的名捆綁所有鬼魔。』但最有趣的就是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並沒有這樣說話。實際上他很少說到恩賜或能力。在哥林多後書裏,恩賜並不是指神奇的恩賜,能力也沒有今天基督徒一般所說的含意。你若仔細讀完整卷哥林多後書,就會看見保羅所專注的乃是生命。因此我們在六章一節至七章十六節看見,他是靠著適應一切的生命與神同工。

 成為新約的執事不是靠恩賜或能力,而是在於得著一個能適應各種境遇的生命。當然,六章一至十三節並沒有使用『適應一切』這個辭。但你若思考這些經節的內涵,就會看見這些經節是在描述一個必然是適應一切的生命。我們在以後的信息裏會看見,保羅在這裏題到十八項資格、三組事物和七種人。因此,保羅在各方面都有資格成為新約的執事。


藉著與神調和而與神是一

 依照聖經,和好的含意遠超過僅僅被帶回歸神。和好乃是被帶到神裏面。因此,照聖經來看,把人帶到神那裏,意思就是把他們帶到神裏面,使他們完全與神成為一。但是在許多基督教的教導中,與神是一這件事受到誤解。照許多基督徒所持守的觀念,與神是一可以比作妻子與丈夫是一。就著丈夫與妻子而言,有一種團體的一。但在聖經中,與神是一的意思是與祂調和。這就是在神裏面,並且讓神進到我們裏面。聖經中的與神是一,是一種我們進到神裏面、神進到我們裏面的一。因此,主耶穌說,『你們要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你們裏面。』(約十五4。)祂並沒有說,『你們要與我同住,我就與你們同住。』有些基督徒竟然反對『藉著與神調和而與神是一』這個合乎聖經的奇妙觀念,這是何等可惜!


與神同工

 使徒們不僅受託付完成和好的工作,和好的職事,他們也與神同工,把人帶進神裏面。他們知道,憑著自己他們無法把任何人帶進神裏面。他們沒有這種能力,這種性能。他們需要與神同工。

 已往我們中間有許多人說,我們是為主作工。但你為祂作工時,你是否感覺正在與祂一同作工?為神作工和與神同工,其中有重大的分別。甚至在我們的為人生活中,與一個人同工和僅僅為那人作工也是不同的。讓我們用妻子為丈夫煮飯為例:一個妻子可能很願意為丈夫煮飯,但她不一定願意與丈夫一同煮。她的丈夫若進到廚房,要與她一同豫備飯食,她可能會說,『讓我為你煮這頓飯,你不要闖進廚房裏來攪擾我。你坐下休息,等我豫備好你的飯食。』這指明妻子寧願為丈夫煮飯,而不願意與丈夫一同煮。在為主作工時,可能也有同樣的情形。我們常常喜歡為主作工,但不願意與祂一同作工。我們的態度甚至可能是要主留在天上,而讓我們在地上為祂作工。我們若這樣作工,便不能使別人與主和好而進到主裏面。由於我們在作工的時候,自己並沒有實際的在主裏面,我們就不能使人與主和好而進到主裏面。我們惟有藉著與主同工,纔能使別人與主和好而進到祂裏面。

 與神同工,意即我們是在祂裏面。當我們在祂裏面時,我們纔能把人帶到祂裏面。惟有在神裏面的人,纔能把人帶到神裏面。你若不在祂裏面,你就必定不能把任何人帶到祂裏面。我們與神有多親近,乃是我們工作果效的度量。我們若遠離神,就無法帶人親近祂。我們能把人帶到神面前並帶到神裏面的程度,總是由我們與神的關係來衡量。我們若與神是一,那麼,我們就能把人帶到我們所在的地方。因此,我們若要把人帶到主裏面,我們自己就必須先在祂裏面。我們越在祂裏面,我們就越能使人與主和好而進到主裏面。但願我們對這件事有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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