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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恩賜(三)

 讀經: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二十三至三十一節。

 三 肢體的調和


 在身體裏調和在一起並不容易。甚至夫婦調和在一起也很困難。我們在身體裏與許多別的肢體調和在一起。不僅如此,身體是地方的,也是宇宙的。你若認為自己與當地的聖徒調和得相當不錯,主可能會帶一個人從世界的另一個地方來,試驗你的調和到底有多少。這就是安那翰召會的光景。安那翰召會是個很好的例子,這裏有許多種族和國籍的人聚集在一起,經歷互相調節。神已把基督各個不同的肢體調和在一起,成了一個身體。這樣的調和需要許多的變化。為著實行的身體生活,我們需要藉著那靈,從天然的生命變化為屬靈的生命。

 神將這身體調和在一起,把更豐盈的體面加給那有缺欠的肢體,『免得身體上有了分裂,總要肢體彼此同樣相顧。』(林前十二25。)在身體生活裏,各個不同的肢體,該得著同樣的照顧。在照顧上有差別,會引起分裂。


 在林前十二章三至十一節,保羅一再的題到那靈。但是在十二至二十七節,他沒有題到那靈,反而用了『身體』一辭十八次之多(按原文)。十三節就從那靈轉到身體:『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但是,許多靈恩派的人只談論在那靈裏受浸。然而,十三節說,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為要喝一位靈。有一件事非常要緊,就是我們要領悟,我們已經受浸,成了一個身體,為要來喝。我們不僅在一位靈裏受浸,也已經浸成一個身體,並有一個特別的目的─喝一位靈。我們在主的恢復裏,極力強調在一個身體裏喝一位靈。你現在是在身體裏喝麼?我能放膽宣告說,我是在一個身體裏喝一位靈。

 浸成一個身體的經歷是一次永遠的,但喝一位靈的經歷卻是持續不斷的。我們可以把受浸比作婚禮,把喝比作婚姻生活。婚姻生活的真實經歷並不是在婚禮時發生;婚禮乃是承認婚姻這個事實的手續,但是婚姻生活的經歷卻是天天持續不斷的。受浸與喝也是一樣。許多基督徒只有『婚禮』─受浸,卻沒有『婚姻生活』─天天喝一位靈。我們在主的恢復裏,有受浸也有喝;有婚禮,也有每天的婚姻生活。我們有接受並領受這件事實的手續,我們也有每時每刻的經歷。如今我們都在身體裏喝。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現在我很喜樂的說,我們在身體裏喝一位靈。我們在身體裏一直喝那靈,這是何等美好!有時候我享受這樣的喝到一個地步,興奮並喜樂得不能自已。

 保羅在十三節從那靈轉到身體後,在十四至二十七節就說到身體及肢體。在這裏我們看見,保羅是以身體為中心,而且對身體有負擔。屬靈恩賜不僅是在於那靈,更是為著身體。這些恩賜是出於那靈,也是憑著那靈的;但這些恩賜不是為著我們個人,乃是為著身體。

 多年來,我認識許多弟兄姊妹,按人說,他們好像沒有甚麼恩賜。但是他們有剛強的靈,並且有心為著身體。結果他們終究被主大用。我認識一對夫婦,他們蒙主的憐憫眷顧,領受了主的恩典,開始愛主。這些年以來,他們漸漸在身體裏長大,並且為著身體接受負擔。他們似乎只有一個恩賜,就是愛身體,愛聖徒。如今他們所在的地方,召會生活有了美麗的顯出。

 可是,一些生來有才幹,重生之後有恩賜,又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在興起正當召會生活的事上,可能一無是處。他們運用恩賜也許不是為著身體,而是為著自己。但是我剛纔題到的那對夫婦,卻是在身體裏,而且顧到身體。為這緣故,主使用他們來興起地方召會。如果這對弟兄姊妹不斷的接受恩典,並且蒙保守在恩典裏,他們的功用、恩賜會得著豐富、拔高並繁增。然而,那些有才幹、有恩賜、受過教育、有口才的人,會產生難處,至終甚至會造成分裂。


 重要的是我們要看見,保羅說到恩賜時,非常強調身體。我們必須在身體裏,我們必須為著身體,我們也必須徹底有身體的感覺,並完全以身體為中心。我們若有身體的感覺,並以身體為中心,我們就要為主所用。

 如果我們察看主恢復的歷史,就會看見,顧到身體的人就為主使用;但那些忽視身體的人,卻經歷失敗。凡是倚靠身體,在身體裏,並且為著身體,不信靠自己恩賜的人,都會有用。這是屬靈範圍裏所運行的律。這律起作用的原因,乃是神並不在意我們的恩賜─祂所在意的乃是身體。你的恩賜不是神執行祂行政的憑藉。神的憑藉乃是基督奧祕的身體。身體是神所使用的工具,好執行祂的行政。

 有些人會指出,身體已經分裂了。不錯,這是事實。但是聖經裏有個原則─恢復的原則。雖然身體分裂了,神仍然有恢復的原則。照著這原則,神不需要龐大的人數,也不需要群眾運動。少數的餘數站住神心意的立場,在神的心意上與神是一,這就彀了。然後這些餘數,少數的人,就能彀為神使用,來恢復已經失去的。因此,在神眼中,我們是身體。我們並不是原初的身體,而是恢復的身體。

 我們從經歷中得知,恢復的東西往往比先前所失去的更為珍貴、卓越和寶貴。主失去了祂的珍寶,但如今祂有一個恢復。這恢復對祂是珍貴、寶貴的。不僅如此,主的恢復在全世界都非常蒙主祝福。例如,我們雖然沒有差遣傳教士到日本,那裏卻有多處召會興起,這是屬天的管理者藉著祂的身體運行所作成的工。

 我們要看見屬天的行政和屬天的原則,這是非常重要的。我當然不輕看今天的基督徒;但是,我不贊同他們的錯誤和盲目。他們所認為替神作工最好的路,實際上並不是最好的。我們不需要作這麼多事,也不需要像他們那樣花錢。我們所需要的乃是讓主有路,藉著祂的身體來執行祂的行政。我們若接受祂的路,讓祂作管理者,祂就能彀為自己得著全地。靠著主的憐憫,這正是我們今天在召會生活中所作的。我們就是讓祂作管理者,我們也遵循一個原則,就是恩賜必須是為著身體。只要是為著身體,就是最有用的恩賜。因此,我鼓勵你們忘記你們所能作的,忘記你們的恩賜,只要顧到身體。

肆 恩賜的設立

 在十二章二十八至三十一節,保羅說到神在召會中所設立的恩賜。三至十一節強調那靈,十二至二十七節強調身體,二十八至三十一節強調行政。二十八節說,『神在召會中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的,治理的,說各種方言的。』這裏的召會,乃指她宇宙和地方的兩面。在十二至二十七節,召會是基督的身體。『身體』是生機體,為著讓那作信徒生命的基督,長大並彰顯祂自己。『召會』是會眾,為著讓神執行祂的行政。因此,十二章在對付恩賜這事上,強調四件事:說話、那靈、身體、以及行政。說話把我們引進那靈裏,那靈帶我們進入身體,而身體保守我們在那靈裏。因此,以弗所四章四節說到一個身體和一位靈。如果我們在身體裏,我們就有那靈,因為身體保守我們在那靈裏。如果我們有這樣的光景,身體就不會分裂,反而會在那靈裏是一。這樣,身體就有資格執行神的行政。從身體是召會這面意義來看,身體乃是神在地上執行祂行政的憑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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