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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恩賜(二)

 讀經: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二至二十二節。

 在林前十二章一至十一節,保羅強調兩件事:說話與那靈。基督徒必須是說話的人。如果我們敬拜的時候靜默無聲,我們就成了啞吧的敬拜者。我們所敬拜的不是靜默的神;我們所敬拜的乃是活的、說話的神。因此,我們的說話是一個表記,指明我們是正確敬拜神的人。不僅如此,每當我們說話的時候,基督應當是中心。我們甚至該把主耶穌說出來。根據十二章三節,當我們說,『主,耶穌!』我們就在那靈裏。因此,在十二章一至十一節,保羅首先強調說話,其次強調那靈。

 我們既是基督徒,就都該說話。當我們把主說出來,我們就在那靈裏。例如,我說話的時候,就將空氣吸進來。我不僅被空氣包圍,空氣也在我裏面。我越開口說話,空氣就越進到我裏面來浸透我。我若不說話,也不呼吸,空氣就無法進到我這人裏面。這樣,我裏面的人就得不著所需氧氣的供應。為了讓氧氣在我裏面運行,我需要呼吸,也需要說話。藉著說話,我就享受了空氣。同樣的原則,當我們以基督為我們說話的中心來說話時,我們就在那靈裏。

參 一個身體,許多肢體

 保羅對付恩賜這事,所強調的第三點是身體。在十二章十二至二十二節,他一再的說到身體。今天在許多靈恩派的人當中,身體被忽略了;他們可能尋求那靈與那靈的恩賜,卻不領悟那靈的恩賜完全是為著身體的。恩賜屬於肢體,卻不是為著肢體。反之,恩賜屬於肢體,卻是為著身體的。

 我們可以用我們物質身體的肢體為例,說明恩賜如何是為著身體的。我的手有特別的恩賜,能彀作一些事情。但手的恩賜與功用不是為著手自己,乃是為著身體。照樣,腳有走路的能力。我們可以說,腳有走路的恩賜。但這個能力,這個恩賜,乃是為著身體,而不是僅僅為著腳。同樣的原則,我們的口是為著身體而喫,我們的眼睛是為著身體而看。如果口喫東西只為著自己,而不是為著身體,豈不是一件可怕的事麼?若是如此,食物就會留在口裏,不會供應到身體。如果眼睛盡功用只為著眼睛,卻不是為著身體來看,這也是一件可怕的事。眼睛有個功用,就是有看的能力。然而,這個看的恩賜雖然屬於眼睛,卻不是為著眼睛,而是為著身體。鼻子也是為著身體盡功用。如果鼻子自私,保留所有的空氣為著自己,身體就無法得著空氣了。鼻子呼吸空氣乃是為著身體。這些例證都說明,屬於各個肢體的恩賜,乃是為著全身體。

 我們需要對這個事實有深刻的印象:保羅強調那靈以後,就立刻轉到身體,並且極力強調身體。在十二章一至三節,保羅強調說話;在四至十一節,他強調那靈。在這幾節經文中,共有七次題到那靈;但是從十二至二十二節,關鍵的辭乃是身體。

 一 身體的構成

 十二節說,『就如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身體上一切的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就如』指明本節是十一節的說明。十一節說,那靈表顯的各面,都是這一位靈所運行,個別分給許多信徒的。這就如我們物質的身體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

 十二節的基督,直譯,那基督。這是指團體的基督,由基督自己作頭,召會作祂的身體,連同所有信徒作肢體所組成的。所有基督的信徒,都與祂有生機的聯結,並都是用祂的生命和元素所構成的,成為祂的身體這個生機體,以彰顯祂。因此,祂不僅是頭,也是身體。就如我們物質的身體雖有許多肢體,仍是一個身體,基督也是這樣。


 基督的信徒藉著水,並在那靈裏浸入了:(一)基督;(二)基督的死;(羅六3;)(三)三一神的名─人位;(太二八19;)(四)基督的身體。受浸把信徒引進與基督並三一神生機的聯結裏,使他們成為基督身體的活肢體。所有的恩賜,就是那靈所分給各個信徒的表顯,都是為著叫這身體得益處,被建造。使徒對這事非常有感覺。他非常有身體的感覺,以身體為中心,不像哥林多人,也不像歷代許多在屬靈恩賜上,非常以自我為中心的信徒。因此,他在這一節之後,向他們發表了關於身體的長篇談話。他的用意是要拯救他們脫離這種為著自己的追求,而回到對身體的關心,使他們不再是為著自己的益處,乃是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


 在那靈裏受浸,乃是進入那靈,消失在祂裏面;喝那靈,乃是把那靈接受進來,使我們全人被祂浸透。藉這兩種手續,我們就與那靈調和。在那靈裏受浸,是調和的起始,是一次永遠的。喝那靈,是調和的延續和成就,是持續不斷直到永遠的。這需要我們不斷的呼求主,從祂這活水的泉源歡然取水。(賽十二3~4,約四10,14。)

 今天,靈恩派的人對於在那靈裏受浸談論了許多,卻不怎麼談論浸入身體。在那靈裏受浸不是為著個人,乃是為著身體。在林前十二章十三節保羅清楚的說,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這身體乃是一個生機的實體。我們從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和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得知,我們已經浸入三一神裏,並浸入基督裏。三一神和基督是生機的、活的。從羅馬六章三節我們得知,我們受浸不僅是浸入基督,也是浸入基督的死裏。在積極一面,我們已經浸入三一神和基督裏;在消極一面,我們已經浸入基督的死裏。受浸消極的這一面清除了罪、肉體、己和舊造這些消極的事物。受浸終極的結果,乃是我們被擺進身體裏。阿利路亞,我們在這身體裏!

 我們若要對屬靈的恩賜有正確的珍賞,就需要看見說話、那靈、身體這三件重要的事。屬靈的恩賜與說話有關,並且是藉著那靈,又是為著身體的。每當你為著自己,而不為著身體運用屬靈的恩賜時,你就廢掉了你的恩賜。我再說,恩賜不是為著肢體本身,乃是為著身體。如果腳運用走路的恩賜是為著自己,而不是為著身體,腳就廢掉了牠們的恩賜。許多人尋求屬靈的恩賜,有些人似乎也得著了恩賜;但是許多時候,他們徒然接受這些恩賜,因為他們運用這些恩賜不是為著身體,乃是為著自己。今天許多基督徒沒有想到身體。實際上,我們不需要這麼尋求恩賜,我們只當學習為著身體。我們若是為著身體,就會有充足的恩賜。不僅如此,為著身體使我們的恩賜豐富、拔高、加強、甚至繁增。

 保羅對付恩賜時,非常有身體的感覺,非常有召會的感覺。他所關心的,乃是召會的建造。恩賜不是為著造就自己;恩賜乃是為著身體的建造。

 靠著主的憐憫,我願意作見證,這些年來我一直關心身體。我說話的恩賜強,原因乃在於我從未想過為自己來運用這恩賜。我的負擔,我的關切,以及我的存心,一直是為著眾召會,現今仍是如此。我沒有作名演說家的慾望。我的負擔就是為著身體,並為著眾召會。我越為著眾召會,越向著眾召會說話,就越有可以服事給人的。

 我珍賞保羅在林前十二章十三節的話:『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我們在那裏能喝一位靈?我們乃是在身體裏喝那靈。我們若不在身體裏,就不會有水流,也就沒有甚麼可喝的。水流乃是在身體裏。按照啟示錄,在永世裏,在新耶路撒冷有一道水流。(啟二二1~2。)今天這水流、水河是在身體裏。我們都已經在一位靈裏受浸,成了一個身體,為要喝一位靈。


 我們都需要忘掉自己,忘掉我們所在的地方、我們的工作、以及我們個人的屬靈,而從主接受祂身體的負擔。這會使我們在屬靈恩賜上得以豐富、拔高並加強。所有接受這話的人若都能為著身體,並願意忘掉自己,忘掉他們個人的屬靈,以及他們屬靈的前途,想想看會有甚麼事情發生?這種光景會是多麼美妙!在接下來的一段時日裏,主能成就許多事,來執行神在地上的行政。全地的眾召會就真成了屬天的電視,發表基督在祂天上職事裏所正在作的。這事若要實現,我們就必須看見身體,並且為著身體。

 二 肢體的不可缺

 在林前十二章十四至二十二節,我們看見身體上每個肢體的不可缺。身體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腳不該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耳不該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於身體。』若全身是眼,聽覺在那裏?若全身是聽覺,嗅覺在那裏?但如今神照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了。眼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不需要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似乎較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


 我們一再指出,保羅在十二章先是強調說話,然後強調那靈,進而強調身體。正確的說話會帶進那靈。當我們說,『主,耶穌!』我們就在那靈裏。然後,照著十三節,那靈把我們引進身體裏。現在我們需要以身體為中心,並且有身體的感覺。這是保羅在林前十二章所強調的。

 為著說話、那靈、身體,阿利路亞!藉著說話,我們就在那靈裏。當我們顧到身體時,我們就蒙保守在那靈裏。我們怎麼能使自己進入那靈裏?乃是藉著說,『主,耶穌!』我們怎麼能留在那靈裏,並且蒙保守在那靈裏?乃是藉著在身體裏,並且顧到身體。我們需要作兩件事:說話,並且留在身體裏。我們說話的時候,就被帶進那靈裏;我們留在身體裏,就蒙保守在那靈裏。


 我們在那靈裏,就有那靈的恩賜。那靈的運行絕不是徒然的;祂既與我們同在,就把一些恩賜分配給我們。

 如果我們都藉著說話進入那靈,又藉著顧到身體而留在那靈裏,主就有路來執行神的行政。祂就得著奧祕的身體作憑藉,在地上發表祂在天上所作的。我們都能成為在那靈裏,並在身體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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