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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恩賜(一)

 讀經: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一至十一節。

 為甚麼保羅在說到主的晚餐以後,立刻對付恩賜?表面看來,主的晚餐與恩賜之間沒有關聯。許多讀聖經的人發覺很難領會,為甚麼保羅先對付主的晚餐,然後就對付恩賜。我們若要領會這兩件事之間的關聯,必須看見二者都與神的行政有關。神聖的行政是解開哥林多前書後六章所說五個難處的祕訣。所以,我們若看見本書這一段是與神聖行政範圍裏的事有關,我們就得著領會這幾章的鑰匙。

 這一段所說的第一件事,是與作頭有關的蒙頭。作頭是神行政裏的第一項。蒙頭怎樣與作頭有關,主的晚餐照樣與身體有關。身體是神藉以執行祂行政的憑藉。沒有身體,頭就無法在地上成就甚麼以執行神的行政。

 現在我們必須進一步看見,身體需要不同的功用。倘若我物質的身體沒有功用,身體就不能作甚麼。然而,我身體的每個肢體都有功用。功用來自每個肢體的恩賜。手指、手、手臂、和肩膀都有其恩賜。我們身體的每個肢體,無論看起來多麼微小或多不重要,都有恩賜。只要是身體的肢體,就有恩賜,有恩賜就有功用。藉著身體所有肢體的功用,身體就能工作。身體所有肢體之恩賜的功用加起來,就是身體的工作。我說話時,我身體的每個肢體都牽連在內。我身體的每一部分,每束肌肉,甚至鼻子和耳朵,都在盡功用。


 身體有許多肢體,每個肢體都有恩賜。這就是為甚麼保羅說到作頭和身體以後,就說到屬靈的恩賜。屬靈的恩賜是為著身體肢體的功用。因此,十二章是直接接續十一章。我們分辨那身體以後,需要看見身體的肢體一切恩賜的重要。在十二章四至十一節,保羅題起九種恩賜。這不是說,只有九種屬靈的恩賜。保羅列舉九種恩賜乃是作為例證。

壹 管治的原則


 恩賜的管治原則是用我們的靈憑那靈說話,就是在我們的靈裏憑那靈發表一些東西。這樣的說話是以主耶穌為中心。所以,我們所說的該以基督為中心。基督該是我們說話的本質、元素、素質、中心和圓周。


 我們說話就證明我們是活的。我們的神是活的。聖經啟示我們的活神是說話的神。歷世紀以來,尤其在這新約時代,神一直在說話。要證明我們是基督活的肢體,我們也必須說話。當然,這不是說,我們該隨便說話或閒談。反之,我們該為主說話,甚至說出主來。我們需要說以基督為中心的事。不但如此,基督必須是我們的說話,我們的發表。祂必須是我們話語的中心和圓周。這樣說基督,有力的證明我們是活的。因為我們所敬拜的神是活的、說話的神,我們也說話,因此證明我們是基督身體活的肢體。

 我能從經歷見證,我越說話,就越活。說話實際上就是呼吸。我運用我的靈說話,就將基督吸進來。我們需要天天向我們的丈夫或妻子、向我們的兒女、並向我們的鄰居說基督。我們需要說基督,以祂為我們的中心。這種說話是屬靈恩賜的管治原則。

 照著三節,我們的說話必須受主耶穌的管治。在這一節保羅說,『所以我要你們知道,在神的靈裏說話的,沒有人說,受咒詛的,耶穌!』受咒詛的,原文意,受咒詛的事或人,分別出來,專遭災禍的。說『受咒詛的,耶穌』,意思是消極的說到基督。每當有人消極的說到基督,那就是咒詛。

 在三節保羅也說,『若不是在聖靈裏,也沒有人能說,主,耶穌!』這是按原文直譯。這指明當我們以正確的靈說『主,耶穌!』我們就在聖靈裏。因此,呼喊主耶穌,乃是有分於、享受並經歷聖靈的路。


 毫無疑問,三節的『主,耶穌!』指明呼求主耶穌的名。今天有些人反對呼求主名的實行。但在十二章三節保羅明確的說到以聽得見的方式呼求主。這句話若譯為『耶穌是主,』就不是指明呼求。但直譯為『主,耶穌!』不但指明承認,也指明稱呼、呼求主。


貳 那靈的表顯


 三 功效也有分別,神卻是同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

 六節說,『功效也有分別,神卻是同一位,在眾人裏面運行一切的事。』這裏的功效指神聖的能力,在恩賜活動中,推動恩賜而有的結果,這結果就是(恩賜)所顯出的功用。(弗四16。)

 恩賜是憑著那靈;職事,服事,是由主來主動,而為著主;功效是出於神。在這裏,三一神與恩賜、職事和功效這三者有關。憑著那靈而有的恩賜,是要為主完成職事,而在為著主的職事裏,顯出了由神運行、工作,而有的恩賜功效。這就是三一神運行在信徒裏面,好成就祂永遠的定旨,以建造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作神的彰顯。

 在這些經文裏,保羅說到神聖的三一。祂在林前十二章四節說到那靈,在五節說到主,在六節說到父。恩賜是憑著那靈,職事是由主來主動,而為著主,功效是出於神。恩賜是給人本能。我們運用我們的恩賜,職事就產生出來。因此,恩賜是為著職事。

 職事原文的意思就是服事。職事與執事,服事者,原文同字根。執事是服事的人,而職事是他們的服事。我們運用我們的恩賜盡功用時,那功用自然而然就成為一種服事。

 服事是出於主,但恩賜是由那靈分給的。恩賜盡功用,就有出於主並為著主的服事。然後這些服事為著神來成就一些功效。所以,恩賜是為著職事,職事是為著功效。

 神是管理者,藉著功效而管理的一位。這些功效是完成神聖行政的工作。這些功效,這些工作,藉著服事(職事)而成就。主耶穌基督是受膏者,顧到這一切職事。因此,職事是屬於祂並出於祂。但主如何得著這些服事?乃是藉著那靈的恩賜。不但如此,這些恩賜的使用在於我們的合作。我們若不說話,我們若不說主的話,不為主說話,那靈就沒有路。恩賜的運用完成職事,而職事成就功效。這些功效是為著執行神的行政,這行政是要實現祂永遠的定旨。

 已往我們曾指出,新約裏只有一個職事,而現在我們說到眾職事。我們說新約裏只有一個職事時,意思是一切有恩賜的人都該供應同樣的事物─基督與召會。這是惟一的職事。然而,十二章五節的職事(複數)指身體不同肢體的服事。身體不同的肢體有他們不同的職事,他們不同的服事。

 四 那靈的表顯賜給各人,是要叫人得益處

 在七節保羅說,『只是那靈的表顯賜給各人,是要叫人得益處。』各種不同的恩賜,都是那靈的表顯,就是那靈表顯在領受了恩賜的信徒身上。那靈這樣的表顯,乃是為著叫召會(基督的身體)得益處。叫人得益處,意即為著使基督身體的肢體在生命裏長大,並為著使基督的身體得建造。

 在八節保羅繼續說,『這人藉著那靈得了智慧的言語,那人也照同一位靈得了知識的言語。』照本書的全文看,智慧的言語,是關於基督是神深奧之事的話,神已豫定這位基督作我們的分。(一24,30,二6~10。)知識的言語,是分授關於神和主一般知識的話。(八1~7。)智慧的言語,主要的是出於我們的靈,並藉著啟示的;知識的言語,主要的是出於我們的悟性,並藉著教導的。前者要比後者深。不過,這二者(不是說方言,也不是其他神奇的恩賜),都被列為首要的恩賜,和那靈最高的表顯。因為這二者都是造就聖徒,建造召會,以執行神的運行,最有益的職事或服事。

 要區別智慧的言語和知識的言語並不容易。照著哥林多前書,智慧的言語是關於基督的話。我們若要說基督,就需要智慧的話。在一至二章保羅強調基督是神的智慧,這也是我們所說的智慧。為著這智慧的言語,我們需要啟示,不僅僅需要教導。這就是說,我們需要那靈在我們靈裏給我們看見一樣東西─我們需要基督是神深奧之事的異象。關於基督是神深奧之事的話,就是智慧的言語。這話主要是使徒和申言者講的。他們看見了基督的異象、啟示,凡他們說到祂的,都是智慧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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