彀資格以基督為字母,用活神賜生命的靈書寫活信(二)

 讀經:哥林多後書三章三至六節。


我們經歷中的基督

 我們若要把基督寫到人裏面,就必須自己先對基督有經歷。我們若對基督沒有經歷,那我們用甚麼來寫基督的信?我們必然沒有甚麼可用來寫的。即使我們想寫甚麼,也就像用色帶乾了的打字機打字一樣。有一天我打字的時候,發現白紙上甚麼也沒有打上去。後來我纔知道色帶完全乾了,色帶上沒有墨把字母轉印到紙上。我用這事說明一個事實:我們若要寫基督的活信,就必須自己先對基督有經歷。


經歷三一神

 本篇信息的題目是『彀資格以基督為字母,用活神賜生命的靈書寫活信』。這個題目說到三一神:基督、賜生命的靈和活神。首先,我們彀資格,是因有子基督。因為我們有這一位基督,我們就可以用賜生命的靈書寫活信。所以,我們有子,也有靈。這些活信是本乎活神,也就是本乎父。因此,我們書寫活信的時候,就真實的經歷了神聖的三一。


同時並存以及互相內在


 教導人父、子、靈是分開的,乃是異端。照聖經來看,父與子不可能分開,子與靈也不可能分開。主耶穌在約翰十四章十節說,『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我從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裏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這裏主的話清楚指明,父與子是不分開的。主在十一節接著說,『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這裏給我們看見,父與子不僅是同時並存,也是互相內在的。神格的三者─父、子、靈─是同時並存,也互相內在。我們都該熟悉『互相內在』一辭。


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

 你有沒有注意到以弗所四章六節對於父的描述,含示了三一神?這節經文說,『一位眾人的神與父,就是那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的。』這指明,甚至父自己也是三重的。『超越眾人』,指父是源頭;『貫徹眾人』,指子是流道;『在眾人之內』,指那靈是內住的那一位。因此,對父這樣三重的描述─超越眾人,貫徹眾人,也在眾人之內─含示三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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