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藉著十字架的殺死將生命顯明出來(一)

 讀經:哥林多後書四章一至十八節。

道理和經歷

 林後三章與四章的性質不同。三章實際上是講道理的一章。我知道就我們許多人來說,道理不是一個正面的辭。由於我們滿了道理的宗教背景,我們不認為道理有甚麼可喜愛,或是有甚麼味道。我們在召會聚會中作見證的時候,喜歡這樣說,『我要和你們所交通的,不是道理,乃是真實寶貴的經歷。』我們都珍賞『經歷』這個辭,只要我們一有機會,我們就會作見證,說到我們對主的經歷,或我們在主裏的經歷。如果要我們站起來說,『我要和你們談一些道理,』我們會猶豫不決。不過,我能放膽說,林後三章是講道理的一章。按原則說,道理應當也包含經歷。照樣,所有真實的屬靈經歷也包含道理。因此,我們可以說,林後三章是講道理的一章,也有一些經歷。


 如果說林後三章基本上是談論道理的,四章的性質又是甚麼?林後四章是說到經歷的一章。我們怎麼知道?一節就指出這章聖經與經歷有關:『因此,我們既照所蒙的憐憫,受了這職事,就不喪膽。』保羅在這裏題到『受了這職事』,甚至這句話也與道理和經歷有關。但是『不喪膽』確定是與經歷有關。

 甚至在說到經歷的第四章裏,也能找到一些道理。照樣,在說到道理的第三章裏,也有一些經歷。我們可以說,林後三章是注重道理而帶有經歷,林後四章是注重經歷而帶有道理。我們對這兩章聖經必須有這樣的領會,纔能了解本篇信息所要交通的。

生命的顯明


 基督徒可能讀過林後四章,卻不知道這章聖經是論到生命的顯明。十至十一節說,『身體上常帶著耶穌的治死,使耶穌的生命也顯明在我們的身體上。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使耶穌的生命,也在我們這必死的肉身上顯明出來。』在這兩節經文裏,保羅沒有用形容詞『明顯的』,卻用了動詞『顯明出來』。明顯的事物與顯明出來的事物是不同的。『明顯的』並不包括經歷或過程;但『顯明出來』卻包括了一個過程、一道手續。在這兩節經文裏,保羅並沒有說耶穌的生命是明顯的。他若這樣說,就沒有包括甚麼過程或手續,我們就不需要在經歷中有所經過。但保羅說耶穌的生命顯明在我們的身體上,這樣說就包含了一個過程。耶穌的生命要顯明出來,就需要一個過程、一道手續。在四章十至十二節,我們能明確看見生命的顯明。這指明這章聖經是論到生命顯明出來的經歷。


職事得著證實


 四章裏有甚麼與三章的那靈相符合?是十三節所題到『信心的靈』麼?不對,因為『信心的靈』另有所指。四章裏與那靈相符合的乃是生命。這章裏的生命是那靈的同義辭。在論道理的一章裏,保羅是說到那靈;在論經歷的一章裏,保羅是說到生命。生命從道理上說是那靈,而那靈在我們的經歷中乃是生命。

 我們可以用食品雜貨與烹煮過之食物的分別,來說明那靈與生命的分別。我們豫備一頓飯以前,手上有的是各種不同的食品雜貨。但我們不是喫這些食品雜貨,乃是喫這些食品雜貨經過處理、烹調後所成的食物。道理可比作食品雜貨,我們屬靈的經歷可比作我們所喫烹調過的食物。林後三章的那靈是『食品雜貨』,而四章的生命是『烹調過的食物』。因此,我們可以說,生命乃是那靈經過了『烹調』,或是經過了過程,為要給我們經歷。不僅如此,我們都是廚師,每當我們『烹調』那靈,那靈之於我們就成了生命。因此,我們現今所享受的乃是烹調過的食物。這就是說,四章的生命乃是經過過程的那靈。那靈經過過程、烹調以後,在我們的經歷中就成了生命。

 現在,我們先不去找四章有甚麼與三章中的義相符合,而要問甚麼與變化相符合。正如生命與那靈是同義辭,照樣,更新與變化也是同義辭。保羅在十六節說到更新:『裏面的人卻日日在更新。』雖然變化與更新是同義辭,二者之間仍然有一點分別。變化包含了一個過程。變化的過程在進行的時候,我們就漸漸更新了。

 四章有甚麼與三章的榮光(榮耀)是同義辭?實際上沒有同義辭。不論榮耀經過了怎樣的過程,榮耀還是榮耀。保羅在三章和四章都說到榮光(榮耀)。然而,三章的榮耀不如四章的榮耀那樣有分量。保羅在四章十七節說到『永遠重大的榮耀』。三章的榮耀,在今世有時代性的分量,而四章的榮耀卻是有永遠的分量。換句話說,三章的榮耀有今世的分量,四章的榮耀有永世的分量。我們應當記得,三章十八節說,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毫無疑問,四章的榮耀乃是達到最高的程度,至少比三章的榮耀水平要高。

 三章說到的那靈、變化和榮耀,多少是偏重道理的。但四章裏同義的各點卻是重在經歷。我們已經看見,那靈成了生命,變化成了更新,而今世的榮耀成了永遠的榮耀。

那靈與生命


 當我們處在安逸的環境裏,生命得以顯明的機會就比較少。但是當我們遭受反對、逼迫、批評的時候;或是當我們生病,召會中的聖徒困擾我們的時候,這種處境正好讓生命得著顯明。保羅與哥林多人在一起時,他的處境就是那樣。這提供他一個絕佳的機會,使他裏面的那靈顯明為生命。


保羅的生活與他的職事

 保羅擺出自己的經歷來證實他的職事,藉此指明他和他的職事乃是一。保羅的所是和他所過的生活,就是他的職事。保羅的職事就是他的所是,而不僅僅是他所作的或他所完成的工作。保羅所過的是這樣的生活,所以他的生活就證實了他的職事。保羅的職事是那靈的職事,他的生活滿了生命。這意思是說,他的生活是經過過程之那靈,經過烹調之那靈的顯明。保羅憑著那靈生活,生命就從他裏面出來。生命向著哥林多人顯明出來,並且供應給他們。這生命進到他們裏面,立即就成了那靈。當他們活出那靈時,那靈就對別人成為生命。這就證實了保羅新約的職事。


四面受壓

 有時候主許可一種環境臨到我們,使我們四面受壓。你在這種環境中感覺喜樂麼?有時候主好像把我們撇在這種環境裏,攻擊從前、後、左、右而來。我們四面受壓,就是在各方面都受壓。這是為了叫生命顯明出來。

 你也許想知道攻擊你的人是誰,是誰叫你四面受壓。攻擊你最厲害的人也許就是你自己家裏的人。你的丈夫、妻子、孩子、姻親等等會叫你為難。你若呼求主憐憫你,祂會指明,最大的憐憫就是把你放在這種環境裏,好叫生命顯明出來。

 生命,就是烹調過的那靈,乃是那靈的彰顯。因著保羅把生命顯明出來,所以他的生活和他的所是就證實了他的職事。他與那靈的職事乃是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ltist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