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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的真理

 讀經:加拉太書二章五節下,十四節上,十六節,十九至二十節上,三章十一節,二十三至二十五節,四章二節,六章十五節。


壹 人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

 福音真理的第一方面乃是:墮落的人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在二章十六節保羅說,『且知道人得稱義,不是本於行律法。』在本節末了保羅宣告說,『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二章十六節的肉體,指墮落的人,因他們已成了肉體。(創六3,和合本譯為血氣。)這樣的人,絕不能本於行律法得稱義。此外,在三章十一節保羅繼續說,『沒有一個人憑著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乃是明顯的。』在這些經節中保羅清楚的告訴我們,沒有一人本於行律法得稱義。


貳 律法是監護人,看守神的選民直等基督來到

 既然墮落的人不可能遵守律法,我們會問為甚麼要賜下律法。神賜下律法的心意,不是叫人去遵守。當神頒賜律法時,祂知道人不能遵守;神賜律法的目的,是要用律法作監護人,看守祂的百姓,直等基督來到。(加三23~24,四2。)神的心意是用律法作為羊圈,把祂的羊看守在其中。


 律法的功用是暴露人,同時也看守他們。因此,神用律法作為監護人來看守祂的百姓,如同羊圈在冬天或暴風雨的期間看守羊群。基督來臨以前的時代,可以比作冬季。因此,神用律法作羊圈,把百姓看守在其中。猶太教徒盲目的以為律法是為叫他們遵行而頒賜的。他們沒有看見,律法是為了看守、監護神的百姓而賜的。保羅在加拉太三章二十三節,把這個基本原則說得很清楚:『但信仰還未來到以先,我們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被圈住好歸於那要顯示的信仰。』在二十四節他繼續說,『這樣,律法成了我們的兒童導師,帶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本於信得稱義。』這些經節清楚的啟示,律法的功用乃是作為監護人。律法暴露人的過犯,同時也看守神的百姓,直等基督來到。


肆 在神新約的經綸之下

 一 人本於信基督得稱義

 在神新約的經綸之下,我們不是要遵行律法。反之,我們乃是本於信基督得稱義。(加二16。)我們也許很熟悉『本於信基督得稱義』這句話,以致視為理所當然。但信基督到底是甚麼?本於信基督得稱義又是甚麼意思?信基督,直譯,在基督裏的信;在基督裏的信,指藉著信與祂有生機的聯結。正確的傳福音不是傳道理,而是傳神的兒子這個人位。神的兒子是父的具體化身,並且實化為那靈。傳福音就是傳這個人位。每當我們傳福音,我們必須使那些聽我們的人,對神的兒子活的人位有印象。不論我們福音信息的題目是甚麼,我們傳揚的中心必須是這個活的人位。


 我們也許會引用希伯來十一章一節,但還只是在道理上說到信的定義。在真實經歷上對信的定義,乃是耶穌的寶貴注入我們裏面。藉著這樣的注入,我們就自然而然的相信主耶穌。這個信的定義與我們的經歷相符合。道理的教訓不能使我們對神兒子人位的寶貴有印象。但有一天我們聽見一篇活的信息,滿了基督的寶貴。當這個寶貴藉著福音的傳揚注入我們裏面時,我們自然而然就開始珍賞主耶穌,並且相信祂。我們說,『主耶穌,我愛你,我寶貴你。』這就是有在基督裏的信的意思。

 這信創造一種生機的聯結,使我們在其中與基督是一。所以,『本於信基督』這句話,實際上是指明一種因著相信基督而成就的生機聯結。信基督,或作,『在基督裏』的信;『在基督裏』一辭,就是指這種生機的聯結。我們相信基督以前,我們和基督之間有很大的隔絕。我們是我們,基督是基督。但藉著信,我們聯於基督,並與祂成為一。如今我們在基督裏,基督也在我們裏面。這是一種生機的聯結,在生命裏的聯結。


 許多基督徒對於因信稱義的領會很膚淺。倘若我們不是生機的聯於基督,祂怎麼能成為我們的義?乃是藉著我們與基督生機的聯結,神纔能算基督為我們的義。因著我們與基督是一,凡屬祂的就都是我們的。這就是神算基督為我們的義的根據。


 四 人有基督活在他裏面

 我們這些向律法死了並向神活著的人,有基督在我們裏面活著。在二章二十節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也是福音真理的一個基本方面。

 五 人成為新造

 福音真理的另一方面乃是人在基督裏成為新造。加拉太六章十五節說,『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新造就是神與人的調和。當三一神在基督裏,藉著那靈作到我們裏面時,新造就發生。這是神性與人性的調和。活在這個新造裏遠超過試著遵守律法。加拉太的信徒回到律法去是何等愚昧!他們應當憑信留在基督裏。在這個與基督的聯結裏,基督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新造。雖然我們還是神所造的,但我們卻與神這位創造者調和。我們既與創造者成為一,祂的生命成為我們的生命,我們的生活也就成為祂的生活。這種調和產生一個新造。這不是因著行律法,乃是因著信基督而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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