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的後裔和亞伯拉罕的子孫

 讀經:加拉太書三章七節,九節,十六節,十九節,二十六至二十九節。

 保羅在加拉太三章說到亞伯拉罕的後裔,(16,19,29,)和亞伯拉罕的子孫。(7。)這裏的後裔是單數的,而子孫是複數的。許多讀加拉太書的人很難了解這件事的意義。


 保羅寫加拉太三章時,好像一個律師在寫法律文件一般,他的用辭是專特而精確的。請看十六節:『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在十九節和二十九節保羅也說到這後裔,但在二十六節他說到神的兒子(複數)。七節裏亞伯拉罕的子孫(複數)就是二十六節裏神的兒子(複數)。現在我們必須問:亞伯拉罕的眾子孫怎能成為神的眾子?答案與那後裔有關。一面,那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然而,基督這位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應驗了應許。


 在應驗應許的事上,我們沒有分。只有基督那惟一的後裔,纔有資格應驗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就這一面的意義說,那後裔是惟一的。但就享受所應驗的應許這一面說,那後裔成了亞伯拉罕的眾子孫。

壹 亞伯拉罕的後裔

惟一的一位─基督

 我們由三章十六節得知,基督乃是亞伯拉罕惟一的後裔。基督是那後裔,後裔乃是承受應許的後嗣。在這裏,基督是承受應許的惟一後裔。因此,我們要承受那應許的福,就必須與基督是一;在祂以外,我們無法承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在神眼中,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就是基督。我們必須在祂裏面,纔能有分於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基督不僅是那承受應許的後裔,也是神所應許給人承受的福。加拉太信徒若從基督轉回到律法,就要喪失這位後嗣,以及神所應許的產業。


 二 包括所有浸入祂的信徒

 基督這位亞伯拉罕惟一的後裔,包括所有浸入祂的信徒。(27~28。)就一面說,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作我們的救贖主獨自被釘的。但就另一面說,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我們也與祂同釘。為著完成救贖,基督是獨自被釘的;但為著了結舊造,基督在釘死時也包括了我們。同樣的原則,在應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上,我們不是那惟一後裔的一部分,在應驗這應許的事上不能有分。然而,就著承受應許和享受應許而言,我們都包括在內。基督獨自應驗了應許,但基督與我們都有分於對應許的享受。所以,一面那後裔是惟一的,另一面祂乃是包羅的。就應驗說,那後裔是惟一的;就承受和享受說,那後裔是包羅的,包括所有浸入基督的信徒。


貳 亞伯拉罕的子孫

 一 以信為本,根據信的原則

 加拉太三章七節說,『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行律法使人成為摩西的門徒,(約九28,)這與生命無關;信基督使新約的信徒成為神的兒子,這完全是生命的關係。我們新約的信徒,生來就是墮落亞當的子孫,且在亞當裏因著過犯,都在摩西的律法之下。但我們因信基督,已經重生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並從摩西的律法得了釋放。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不是因著天然的出生,乃是因著信。因此,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乃是根據信的原則。這是根據我們的相信,不是根據我們的行為。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的確不是根據天然的血統。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乃是按照信的原則。


 三 藉著在基督裏的信成為神的眾子

 信乃是恩典的反映。我們也可以說,信是神聖景象的一張照片。藉著這樣的信,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真子孫。我們相信基督的時候,產生了一種生機的聯結。神聖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我們也藉著信由神而生。當我們的信拍攝恩典的神聖景象時,就有一個東西注入到我們裏面,其性質是真實且具體屬靈的。雖然這個東西不是物質的,卻是非常的實際。信不是迷信,信與具體的屬靈實際有關;無可否認,這實際是非常奧祕的。事實上,這實際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自己。當我們運用在基督裏的信,來拍攝神聖景象的屬靈照片時,經過過程的神就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這生命是神聖的、屬靈的、屬天的、聖別的。這生命進到我們裏面,就產生一種屬靈的出生,這種出生就帶來我們與三一神之間生機的聯結。因為神已經生到我們裏面,我們就成為神的兒子。因此,我們可以說,我們乃是神人。


 現在我們必須繼續來問:神的兒子如何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基督是神的兒子,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如今因著我們在基督裏,我們一面是神的兒子,另一面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我們如何能成為神的兒子?因為我們在神的兒子基督裏面。我們如何能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也是因為我們在亞伯拉罕的子孫基督裏面。

 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乃是一件意義重大的事。這種神聖生命的分賜產生一種生機的聯結,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也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這種生機的聯結惟獨在基督裏纔能發生。我們在基督裏享受與三一神奇妙的生機聯結。在這聯結裏,我們一面是神的兒子,另一面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基督是這一切事在其中發生的獨一範圍。當我們進入這個範圍,我們就成為神的兒子,和亞伯拉罕的子孫。我們在基督裏,並藉著生機的聯結,就是神的兒子,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這是我們真正的身分。

 四 浸入基督並且穿上基督

 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也是神的兒子,因我們已浸入基督,並且穿上了基督。(三27。)信是信入基督,(約三16,)浸也是浸入基督。相信基督(在基督裏的信)將我們帶到基督裏,使我們與基督成為一,在祂裏面得著兒子的名分。我們必須藉著這信,與基督聯合為一,使我們在祂裏而成為神的兒子。藉著信和浸,我們已經進入基督,因而穿上了基督,與祂聯合為一。


 現在我們可以根據以上所說的,來看加拉太三章的概要。本章啟示神照祂永遠的定旨賜給亞伯拉罕應許。在這應許成就以先,律法被賜下作神選民的監護人。隨後,在豫定的時候,基督這應許的後裔來成就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基督來了,神所應許之福的成就也來了。這就是恩典。因此,恩典與基督同來,並帶著應許的成就而來。這一切都是在神那一面。在我們這一面,就需要一條路好領略、體認並享受基督這後裔的一切所是和所完成的。換句話說,我們需要屬靈的照相機,來拍攝恩典的景象。這『照相機』就是我們的信。因此,在神那一面,恩典來了;在我們這一面,信也來了。現今,我們既有恩典、信、以及那成就了應許的後裔,就不再需要律法作監護人。因此,律法該被擺在一邊,在這景象裏不該再有任何地位。我們必須轉離這監護人,而與那成就應許的基督在一起。當然,這指明我們也該留在恩典和信這裏。這樣,我們就被包括在那惟一的後裔基督裏,承受所應驗的應許,並享受所賜給亞伯拉罕之應許的福;這福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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