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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名分的靈頂替律法的監護

 讀經: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四章一至七節,羅馬書八章十四至十六節。


穿上基督以及在基督裏是一


 三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有三個要點:第一是我們進入基督裏;第二是我們穿上基督,並藉著活基督來彰顯基督;第三是我們有召會生活,在此,在一個新人、一個身體裏,我們眾人在基督裏都是一。我們若有這三樣,神永遠的定旨就必成就,神心頭的願望也必得著滿足。


兒子的名分─神經綸的中心點

 在四至五節保羅繼續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出祂的兒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好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四節的時候滿足,指舊約時期的完結,發生在父所豫定的時候。(2。)在這一節保羅描述子是『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當然,這女子就是指童女馬利亞。(路一27~35。)神的兒子由她而生,成了女人的後裔,如創世記三章十五節所應許的。不僅如此,基督是生在律法以下,如路加二章二十一至二十四節、二十七節所啟示的;祂也守律法,如四福音所啟示的。


 照著整本新約的啟示,神的經綸乃是要產生兒子。兒子的名分乃是神經綸的中心點。神的經綸乃是把祂自己分賜到祂的選民裏面,使他們成為祂的兒子。基督的救贖是將我們帶進神兒子的名分裏,使我們能享受神的生命。神的經綸不是使我們成為守律法的人,遵從律法的誡命和規條,這律法只是為暫時的目的所頒賜的。神的經綸乃是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承受神應許的福,這應許是為神永遠的定旨所賜給的。神永遠的定旨乃是要得著許多兒子,作祂團體的彰顯。(來二10,羅八19。)因此,神豫定我們得兒子的名分,(弗一5,)又重生我們成為祂的兒子。(約一12~13。)我們該留在神兒子的名分裏,好成為祂的後嗣,承受祂為永遠的彰顯所計畫的一切;我們不該寶貝律法,而岔到猶太教去。

 要給兒子的名分下個恰當的定義並不容易。兒子的名分包含生命、成熟、地位和特權。我們要成為父的兒子,必須有父的生命。然而,我們必須繼續在這生命裏成熟。生命與成熟就給我們權利、特權、地位,來承受父所有的。按照新約,兒子的名分包含生命、成熟、地位和權利。

兒子的靈

 保羅在四章六節宣告說,『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神的兒子是神生命的具體化身。(約壹五12。)因此,神兒子的靈就是生命的靈。(羅八2。)神將祂生命的靈賜給我們,非因我們是守律法的人,乃因我們是祂的兒子。守律法的人無權享受神的生命之靈,但神的兒子有地位,有充分的權利,能有分於神的靈,這靈有全備生命的供應。這樣的靈,就是神兒子的靈,乃是神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之福的中心。(加三14。)


 基本上,兒子的名分是一件生命的事。地位和權利都在於生命。我們要享受神兒子的名分,就需要那靈。離了那靈,我們就不能由神而生,得著神聖的生命。一旦我們由那靈而生,我們就需要那靈,好在生命裏長大。沒有那靈,我們就不可能有兒子名分的地位、權利或特權。兒子的名分所有的要點都在於那靈。憑著那靈,我們就有神聖的出生和神聖的生命。藉著那靈,我們便能長大以至成熟。因著那靈,我們就有兒子名分的地位、權利和特權。故此,沒有那靈,兒子的名分便是徒然的,只是一個空洞的名詞。但那靈來了,兒子的名分就成為實際,我們就在生命、成熟、地位、權利上完全實化兒子的名分。任何事物都不能頂替兒子名分的靈。反之,兒子名分的靈必須頂替一切,特別是頂替律法。


那靈在我們的心裏

 在六節保羅說,神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實際上,神的靈在我們重生時,就進入我們的靈裏。(約三6,羅八16。)因我們的靈是隱藏在我們的心裏,(彼前三4,)又因這裏的話所指的,與我們的感覺和悟性有關,這兩部分又都屬於我們的心,所以說神兒子的靈受差遣進入我們的心。

 與加拉太四章六節平行的羅馬八章十五節說,我們這些得著兒子名分之靈的人,在這靈裏呼叫阿爸,父;而加拉太四章六節說,神兒子的靈在我們心裏呼叫阿爸,父。這指明我們重生的靈,與神的靈調和為一,而且我們的靈是在我們的心裏。這也指明我們乃是藉著全人深處主觀的經歷,得以實化神兒子的名分。在本節,保羅訴之於加拉太信徒這樣的經歷,以支持他的啟示;這訴求很能說服人、征服人,因為不僅有客觀的道理,也有主觀經歷的事實。

 『阿爸』是亞蘭文,『父』是希臘文,Pater,爸特的繙譯。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向父禱告時,首先用了這辭。(可十四36。)這個由亞蘭文和希臘文合併的稱呼,表達呼叫父時強烈的感情。這富有感情的呼叫,含示生父與親子在生命裏親密的關係。

 我們人不但有靈,也有人位,就是我們這個人。我們這個人的中心乃是我們的心。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不但與我們的靈有關,也與我們的心有關,心是我們人格的中心。新約清楚的啟示,靈是在心裏。(彼前三4。)所以,差遣那靈進入我們靈裏,而不進入我們心裏,是不可能的。認識我們的靈乃是我們心的核仁、中心,對我們來說是很重要的。當神的靈被差遣到我們靈裏,那靈就被差遣到我們心的核仁裏。那靈在我們裏面呼叫時,祂是從我們的靈裏,通過我們的心來呼叫。因此,兒子的名分必定與我們的心有關。

 我們從靈裏通過心來呼求主的時候,裏面的感覺主要是在心裏,而不是在靈裏。這含示我們若要真正的屬靈,就必須有適度的情感。倪弟兄曾說,不會哭、不會笑的人,不可能真屬靈。我們不是沒有感覺的雕像;我們是有感覺的人。所以,我們越在靈裏呼叫『阿爸,父』,我們心裏甜美而親密的感覺就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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