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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愛與光中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以弗所五章一至十四節。以弗所書這段話,論到活在愛和光中,這是與神呼召相配之行事為人的第四項。

壹 效法神,好像蒙愛的兒女


 按照新約,在基督裏的信徒乃是神的兒女。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有神的生命。約翰一章十三節說,我們是從神生的。從神生,就是得著神的生命。不僅如此,彼後一章四節說,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因為我們有神聖的生命與神聖的性情,我們就能效法神。這樣效法神與訓練猴子模倣人大不相同。猴子沒有人的生命和人的性情。但我們有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所以我們能效法神。

貳 在愛裏行事為人

 保羅在二節發出了另一個命令:『也要在愛裏行事為人。』恩典與實際(真理)怎樣是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基本的元素,愛與光(五8~9,13)照樣是五章一至三十三節使徒勸勉的基本元素。恩典是愛的發表,愛是恩典的源頭。真理是光的啟示,光是真理的根源。神是愛,也是光。(約壹四8,一5。)當神在主耶穌身上得彰顯並被啟示時,祂的愛就成了恩典,祂的光就成了真理。我們在主裏面接受了作恩典的神,並實化了作真理的神之後,就來到祂這裏享受祂的愛和光。愛和光,比恩典和真理更深。因此,使徒首先以恩典和真理,然後以愛和光,作為他勸勉的基本元素。這含示他要我們日常的行事為人長得更深,從外面的元素長到裏面的元素。

 愛是神內在的本質,光是神外顯的元素。神內在的愛是可感覺的,神外顯的光是可看見的。我們在愛裏的行事為人,該由神愛的本質和光的元素二者所構成。這該是我們行事為人內在的源頭,這比恩典和真理更深。


 保羅說,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獻與神,成為馨香之氣』。在聖經裏,供物和祭物之間有所不同。供物是為著與神交通,祭物是為著得贖脫罪。基督為我們捨了自己,作供物使我們與神有交通,也作祭物贖我們脫離罪。

 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這雖是為我們,卻是獻與神的馨香之氣。我們照祂的榜樣在愛裏行事為人,不該僅是為別人,也該是獻與神的馨香之氣。

參 與聖徒不相宜的事

 保羅在三至四節裏,列出一些與聖徒不相宜的事:『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題都不可,如此纔與聖徒相宜;還有淫辭、妄語、或是粗鄙的戲言,都不相宜,寧可說感謝的話。』沒有甚麼比淫亂更破壞人,特別是破壞神創造人的目的和用意,並信徒在基督身體中的召會生活;這是根據林前五章。貪婪是一種充滿貪心而不受約束的情慾。這些邪惡的事在我們中間連題都不可,如此纔與聖徒相宜;聖徒就是分別歸神、為神浸透的人,他們照著神的聖別性情過生活。


肆 在基督和神的國裏得不到基業

 五節說,『因為你們曉得這事,知道凡是淫亂的,或是污穢的,或是貪婪的,(就是拜偶像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得不到基業。』『曉得』原文是指主觀的知覺,『知道』原文是指客觀的知識。保羅在五節所說的,我們都要在主觀上曉得,並在客觀上知道。我們必須知道淫亂的、污穢的、或是貪婪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得不到基業。在神眼中,貪婪的人實際上就是拜偶像的人。


 按照約翰三章,所有重生的人都在神的國裏。羅馬十四章十七節也指明,我們在召會生活裏,就是在今天的神的國裏。然而,千年國要比我們今天在召會中所經歷的國度更實際。只有在千年國裏,基督的國也成了神的國。因此,基督和神的國這辭,不是指今天在召會生活中的國度,乃是指要來之千年國中所彰顯的國度。今天所有的信徒都在神的國裏,但不是所有的信徒都能在要來的千年國裏得到基業。失敗的和得勝的,兩者可能都在神的國,就是在召會裏。但只有得勝的會在要來的千年國期間承受國度。淫亂的、污穢的、和那些貪婪的,都不能在千年國裏與基督一同掌權。


 愛與恩典之間的不同,可用母親和孩子之間的關係說明。有時孩子也許向母親要一些東西,然而,有時孩子只要享受母親愛的擁抱。從母親那裏得到一些表明母愛的東西,這是恩典;但安息在母親愛的懷抱裏,這是愛的實例。同樣的原則,我們接受了恩典,就是父愛的彰顯。但是當我們在交通中來到父面前,我們就進入祂的愛裏;這愛乃是恩典的源頭。

 要指出真理與光的不同相當不容易。在我們的經歷中,常常可以領會神對我們是真理,是我們的實際。但有時我們來到神面前,我們感覺我們是在光中。這時,我們不僅經歷實際,我們也在光的本身裏。因此,經歷光比經歷真理更深。


 保羅在吩咐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的兒女之後,在九節插進一句括弧的話,論到光的果子:『光的果子是在於一切的善、義和真實。』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質;義是產生光之果子的途徑或手續;真實就是實際,乃是光之果子真實的彰顯(神自己)。光的果子,性質上必須是善的,手續上必須是義的,彰顯上必須是真實的,使神得以彰顯,成為我們日常行事為人的實際。

 保羅在說到光的果子時,只題到三件事物:善、義和真實,這是很有意義的。他不是說到聖別、恩慈、謙卑。他只題三件事物的原因,是因為在善、義和真實中之光的果子,與三一神有關。善,指光之果子的性質。主耶穌曾指出,只有一位是善的,就是神自己。(太十九17。)因此,這裏的善是指父神。那是善的父神,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質。

 請注意,保羅在這裏不是說到光的工作,或是光的行為,乃是說到光的果子。果子是生命同其性質的事,光之果子的性質就是父神。

 我們曾指出,義指光之果子的途徑或手續。義是產生光之果子的手續。在神格中,子基督是我們的義。祂來到地上,照著神的手續(這手續總是義的),產生一些東西。義是神的途徑,神的手續。基督照著神義的手續,成就神的定旨。(羅五17~18,21。)所以,光之果子的第二面是指子神。

 真實是光之果子的彰顯。這果子必須是真實的,也就是說,必須是神的彰顯,就是隱藏之光的照耀。無疑的,這真實是指實際的靈,就是三一神的第三者。所以,父是善,子是義,那靈是真理、實際,這三者都與光的果子有關。


玖 責備黑暗的行為


 暴露人或責備人是一件頂難的事。人多半拒絕責備,並且對責備他們的人懷有敵意。墮落的人性裏有一種拒絕責備、斥責或暴露的元素。所以,如果可能的話,我們不該暴露或責備任何人。然而,有時責備是必需的。在這樣的時候,責備人的必須確定自己是非常清潔的。他就像一位外科醫生,在動手術前必須清除自己身上所有的細菌。如果你尚未得潔淨,你就沒有資格藉著責備人或暴露人,給人『施行手術』,因為你身上的細菌會把別人污染了。人的責備多半不成功,原因乃是責備人者本身不純潔,所以『開刀』後馬上就有了感染。我們要責備或暴露別人之前,自己必須是潔淨的,甚至是消毒過的。我們的思想、動機、感覺和意圖,都必須是清潔的。我們的心和我們的靈必須是純淨的。這是責備人者的一面。

 另一面是關於受了斥責或責備的人。如果你被人責備,你不要試著去辨別責備你的人是否純淨。你只要接受責備、暴露。你若這樣作,你就蒙福。你會從睡覺中起來,基督就要光照你了。每一個責備,不管純淨或不純淨,清潔或不清潔,都是基督的光照。每當我們受責備的時候,我們應當說,『主,我為著你的光照敬拜你;這個責備是你的光照,我接受。』接受責備就是在光中行事為人。這意思是說,如果我們不願受責備,我們就是在黑暗中行事為人。如果我們真是在光中行事為人,我們就能從任何責備中得著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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