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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完全照著神新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二)

神的經綸

 神新約的經綸,就是將祂自己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他們成為基督的肢體,好讓基督得著一個身體來彰顯祂。我們這樣來描繪神的經綸,就看見幾件重要的事:神願意將祂自己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神願意使祂的百姓成為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的肢體;基督的身體乃是為著彰顯基督的。我們在馬可福音看見一種完全照著神新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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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神作生命並且活祂

 神新約的經綸不是遵守律法,或奉行儀式;神的經綸也不是僅僅照著人的倫理或哲學來行善。神新約的經綸乃是神將祂自己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他們得著祂,就是三一神-父、子、靈-作他們的生命。當神的百姓有了祂的生命,他們自然而然能活這生命。簡單的說,活神的生命就是憑神而活,甚至活神自己。因此,神的經綸不是遵守猶太律法,也不是照著人的哲學行善;而是有神作生命,然後活祂。我們都要看見這一點,這是極其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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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看見,神新約的經綸不是遵守律法或奉行儀式,也不是僅僅照著道德的方式行善。神新約的經綸乃是我們以祂作生命,並且活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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