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彼得一班同工的職事,在猶太地的繁殖(二十三)

 讀經:使徒行傳一章五節,八節,二章一至四節,十章四十四至四十八節,十一章十五至十六節。

我們要看見,在神的經綸裏,有一些事,特別是靈浸,已經一次永遠的成就了。

六件永遠的事

 為要完成神的公義、聖別和榮耀所要求的諸步驟,三一神經過了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等過程。除了這四件事以外,還有將聖靈吹到門徒裏面,(約二十22,)以及將那靈澆灌在他們身上。

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

 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將那靈吹到門徒裏面、升天、將那靈澆灌在門徒身上都是永遠的。這些都不是時間的事;就是說,這些都不受時間因素的限制。比方說,釘十字架。根據我們的領會,基督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釘十字架的。然而啟示錄十三章八節說到『從創世以來被殺之羔羊。』這指明在神眼中,基督從創世以來,從受造的世界存在以來,就被殺了。基督是從物質世界開始存在以來就被釘十字架了,因為祂的救贖必須包括整個受造的宇宙。希伯來九章十二節論到這事,指明基督完成了永遠的救贖。祂的救贖不是時間的,乃是永遠的。


釘十字架是永遠的,包括整個需要的時期,從宇宙的存在,從創立世界就開始了。自從受造之物開始存在,就需要基督的死。因此,在神眼中,基督的死從創世以來就開始了。這是啟示錄十三章八節說羔羊從創世以來就被殺的原因。

 論到羔羊從創世以來被殺,我們研讀聖經需要非常仔細且準確。基督雖然是從創世以來被殺,但祂是在創世以前就豫先被神知道的。關於這一點,彼前一章二十節說,基督『在創世以前,就豫先被神知道。』基督乃是神在創世以前,按著祂的先見為祂的選民所豫定並豫備作救贖羔羊的。這就是說,基督是在永遠裏就被豫知並豫備好的。但祂的死是從創立世界起纔完成的,也就是說,是在時間裏完成的。基督的救贖雖然是在時間裏完成的,卻是永遠的。因為基督藉著祂的死所完成的是永遠的,所以希伯來九章十二節稱之為永遠的救贖。


 因為基督釘十字架是永遠的,所以保羅能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加二20。)我們可以與保羅一同宣告,我們也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就是說,早在我們出生以前,我們就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了。我們是在甚麼時候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從創世以來就與祂同釘十字架了。因此,我們在出生以前就釘了十字架。

 因著基督從創世以來就釘了十字架,悔改的罪人就不需要求主耶穌為他死。如果需要這樣作,主就需要一再的受死了。但祂一次永遠的釘了十字架,祂受死是一次永遠的。


聖靈的吹氣與聖靈裏的浸

 基督的成為肉體、復活、升天、將那靈吹到門徒裏面、以及將那靈澆灌在門徒身上,原則都是一樣。不是說每當有人相信主耶穌,祂就必須將那靈吹到那人裏面,或是將那靈澆灌在他身上。將那靈吹到信徒裏面,已經在約翰二十章一次永遠的成就了。同樣的原則,身體的頭基督已經一次永遠的將祂所有的信徒,就是祂身體的每一肢體,分作兩步浸到那靈裏。第一步是在五旬節那天,把猶太的信徒浸在聖靈裏。第二步是在哥尼流家裏,把外邦的信徒浸在聖靈裏。


成就與應用

 我們可以用三明治的製作與食用為例,說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素質之靈的吹氣、升天、以及經綸之靈的澆灌,今天如何應用到我們身上。我們作三明治,會拿兩片麵包,塗上美乃滋,再放上火雞肉、乳酪、蕃茄、生菜。我們作三明治時是一步一步的作。但我們喫三明治時,不是先喫麵包,然後喫火雞肉,再喫其他的東西。我們乃是同時將三明治所有的成分喫進去。同樣的,基督的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吹那靈、升天、澆灌那靈這六件事,也是同時應用到我們身上。這六件事在完成時是一步一步的,在應用到我們身上時卻是同時的。以三明治為例,我們可以說成為肉體是麵包,釘十字架是火雞肉,而復活、吹那靈、升天、澆灌那靈是其他各種成分。我們來喫這包羅萬有的『三明治,』不是先『喫』成為肉體的『麵包,』再喫釘十字架的『火雞肉,』乃是同時喫整個三明治。我們不考慮那一項在先,那一項在後。

 我們釋放過許多篇信息,為要指出三一神所成就的。三一神在子裏成為肉體;這樣,成為肉體已經一次永遠的完成了,不需要再重複。照樣,基督釘十字架與受死也是一次永遠的。不僅如此,祂復活了,祂將祂自己這賜生命的靈吹到祂門徒裏面,祂升天了,祂將祂自己這包羅萬有的靈澆灌了下來,這些都是一次永遠的。基督已經成就這一切,且是一次永遠成就的。現在這一切都包含在主的名裏。因此,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就得著這一切。


看見新約裏神聖的啟示

 我們不需要分析,藉著呼求主耶穌的名得著了甚麼,卻需要看見新約裏神聖的啟示。聖經陳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吹素質的靈、升天、以及澆灌經綸的靈,都是已成的事實。在舊約裏有豫表、表號、影兒,卻沒有已成的事實。但按照新約,在不到三十四年之間,有六件永遠的事完成了。我們曾有力的強調,這六件永遠、完成的事就是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吹賜生命的靈、升天、以及澆灌包羅萬有的靈。因為這一切都已經完成,每當罪人悔改,相信主耶穌,被浸在那代表三一神、基督、和基督的死的水裏,他就得著了一切。這就是說,他有分於基督的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吹聖靈、升天、以及澆灌那靈。初信的人若是認識這點,就會向主滿了讚美。


路加關於靈浸的記載

 雖然使徒行傳裏有許多得救的事例,但只有兩個事例稱為靈浸。第一個是在五旬節那天猶太信徒的事例,第二個是哥尼流家的事例。在諸天之上的元首用這兩個事例,將祂的身體浸在聖靈裏。

分兩段成就

 主耶穌在行傳一章五節論到在聖靈裏的浸,說,『約翰是在水裏施浸,但過不多幾日,你們要在聖靈裏受浸。』這事是分兩段成就的:首先,所有的猶太信徒,都在五旬節那天,在聖靈裏受浸。然後,所有的外邦信徒,都在哥尼流家裏受浸。(徒十44~47,十一15~17。)在這兩段裏,宇宙間所有在基督裏的真信徒,都一次永遠的在聖靈裏受浸,成了基督的一個身體。(林前十二13。)因此,在五旬節那天以及哥尼流家裏所發生的事,乃是行傳一章五節的應驗。

 彼得在行傳十一章的話證明,在哥尼流家發生的事,乃是基督將祂的身體一次永遠的浸在聖靈裏的第二步。彼得說,『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正像當初降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就想起主所說的話,約翰是在水裏施浸,但你們要在聖靈裏受浸。』(徒十一15~16。)因此,使徒行傳的記載有力的指明,只有這兩個事例被視為在聖靈裏的浸。在這兩個事例中,身體的頭親自直接作工在祂的身體上。在頭與身體之間沒有第三者,沒有中間人。

三個特殊的事例

撒瑪利亞的信徒

 我們把使徒行傳從頭到尾讀過,看見路加描述三個關於在經綸一面領受聖靈的特殊事例。頭一個事例是關於撒瑪利亞信徒,他們在猶太信徒眼中是異邦人。猶太信徒由於他們的背景,很難承認撒瑪利亞信徒。因此,在這特殊的事例中,身體的頭作了一件事,指明並證實祂已經接納撒瑪利亞信徒作祂身體的肢體。為此,在經綸的靈一面,身體的頭基督沒有直接作甚麼,乃是把經綸的靈扣留著,直到彼得和約翰兩位使徒從耶路撒冷來到撒瑪利亞,按手在撒瑪利亞信徒身上,纔使他們受了聖靈。(徒八14~17。)到那時經綸的靈纔降在他們身上,那是有力的證明,撒瑪利亞信徒已經被接納為基督身體的肢體。在這特殊的事例中,需要基督身體的肢體按手。

大數的掃羅

 第二個特殊的事例是關於大數的掃羅,他一向帶頭逼迫跟從耶穌的人。我們已經詳細的看過這個事例。在這裏我們要再次指出,因為掃羅是這樣一個逼迫者,又是主直接所拯救,不是藉著任何信徒的傳講得救的,所以沒有人會相信他成了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為此,在他的事例中,需要身體的另一個肢體按手在他身上,使經綸的靈得以臨到他。掃羅這個特殊的事例,需要一個代表身體的肢體按手。

在以弗所的信徒

 在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三個特殊事例中,末了一個是在以弗所的信徒。(徒十九1~7。)在那些信徒身上,需要補滿亞波羅職事的缺欠。他的職事缺少神新約經綸的完整啟示。因為那些信徒只聽到亞波羅不充分的傳講,只知道約翰的浸,所以他們也需要身體的肢體按手,好領受經綸的靈。使徒行傳所記載這三個特殊的事例,啟示一個特別的需要,就是需要身體的肢體按手。

領受聖靈的正常事例

 除了在五旬節那天相信的人、撒瑪利亞人、大數的掃羅、哥尼流家、以及在以弗所的信徒這五個事例以外,全本使徒行傳還有許多悔改得救的事例,都沒有題到接受按手來領受經綸的靈,因為那些事例都是正常的。但今天有些靈恩派的教訓試圖叫每一事例都成為特殊的事例。但我們不像撒瑪利亞人、大數的掃羅、在以弗所的信徒,我們不是需要按手的特殊事例,我們乃是正常的憑信有分於靈浸,那浸已經由身體的頭一次永遠的成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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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的真理好重要呀!結果就是這樣~幾乎整篇都上來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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