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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奧祕的管家(二)

 讀經:哥林多前書四章十至二十一節。


肆 生身的父


 二十一節是本章的結語:『你們願意怎麼樣?是要我帶著刑杖,還是要我在愛和溫柔的靈裏,到你們那裏去?』使徒對哥林多的信徒說這話,乃是基於使徒是他們屬靈的父親。保羅是這樣屬靈的父親,有地位和責任,管教他的兒女。

 這裏溫柔的靈,指使徒有聖靈內住並調和之重生的靈。溫柔的靈乃是被基督的溫柔(林後十1)浸透的靈,顯出基督的美德。

 照保羅在林前四章二十一節的話來看,他是高興還是不高興?是生氣還是溫柔?我要說,他在本章裏也高興,也不高興;是溫柔,也是生氣的。但這絕不是說,保羅是兩面人。不,這節聖經啟示真正屬靈的人可以生氣,而隨即轉為溫柔。事實上,屬靈的人連生氣的時候,也能彀溫柔。

 如果你不屬靈,怒氣要好幾天纔會過去;但屬靈的人,怒氣可以馬上消失。假如一位弟兄得罪你,你會生氣。如果需要很長時間怒氣纔會消失,這就證明你不屬靈。你的怒氣消失得越快,你就越屬靈。姊妹們,如果你們不能在這一分鐘向丈夫生氣,而下一分鐘轉為溫柔,你們的屬靈就不是真的。如果你需要幾個小時纔能對丈夫轉怒為喜,那你只有人工的屬靈。

 保羅是這一刻生氣,下一刻就能喜樂的人。這表明他是真正屬靈的人。因此,我們可以正確的說,在本章他向哥林多人是生氣的,也是溫柔的。

 姊妹們,你生丈夫的氣,要多久纔能消氣?是否要好幾天纔會再跟他講話,轉怒為喜?長老們,如果另一位長老得罪你,你要多久纔能勝過這個冒犯?是否要一週纔能與得罪你的人有美好的交通?長老們可能釋放屬靈的信息,卻不知道怎樣在彼此之間有真正的屬靈。一位弟兄被得罪,要過好幾天纔能勝過,這的確不是真正的屬靈。

 我們在林前四章,看到保羅非常不高興在哥林多的希利尼信徒,但是不高興卻能轉眼消失。他能彀在二十一節問他們,是要他帶著刑杖,還是要他在愛和溫柔的靈裏到他們那裏去?這句話到底是發怒呢,還是溫柔的?相當難說,因為保羅實際上是發怒,同時也是溫柔的。

 如果我們不知道如何正確的發怒,就不能真屬靈。事實上,我們也不能作真人,反倒像雕像一樣,缺乏人的感覺。我們越屬靈,就越容易生氣。如果你從來沒有很快的發脾氣,那就指明你不是真屬靈。

 有人會認為這種對屬靈的思想是非常錯誤的。但是,從經歷中我知道這是個事實:我們越屬靈,就越容易生氣。原因在於我們若真屬靈,我們就是真實的,不隱瞞也不裝假。如果你和我相處多時,從來不生我的氣,我就不會信賴你。你可能是高明的政治家。我不信你和我同處了幾個月,而沒有被我得罪。我非常清楚,我所作的一些事會得罪人。如果與我同處的人沒有被我得罪,他的屬靈必定不是真的,他必定是沒有血肉的人。我們都有血有肉,我們都知道甚麼是生氣。我們若彼此耍手腕,就會隱藏怒氣。但是一個真屬靈的人是不會隱藏怒氣的。一面,他容易生氣;另一面,他也很快轉離怒氣。

 我們再思想保羅在二十一節所說的話,他問:『你們願意怎麼樣?是要我帶著刑杖,還是要我在愛和溫柔的靈裏,到你們那裏去?』這聽起來像聖經的一句話麼?如果這句話不是在聖經裏,我們沒有人會同意這樣的話配在聖經裏。如果有人說,『我的子民,時候將近,我必快來。我愛你們,你們也必須愛我。這是耶和華說的。』這種說法似乎很像聖經。但是問說,要我帶著刑杖還是要在愛和溫柔的靈裏到你們那裏去,這聽起來像聖經或屬靈麼?二十一節聽起來好像是一個發怒的人寫的。雖然如此,這些話是記載在聖經裏。我們再一次看到,聖經與別的書不同。

 假如我一分鐘之內向一位弟兄生氣,馬上又對他喜樂,他可能會被得罪而批評我不屬靈。然而,他的屬靈可能不是真的,我的屬靈卻可能是真的。我再說,一個真屬靈的人能彀很快的由溫柔轉為生氣,或由生氣轉為溫柔。

 我深深珍賞林前四章。我們在這一章裏,看到非常真實的人性,無偽的人性;這種人性滿有生命。如果我們一再讀保羅的話,特別是禱讀這些話,我們就會摸著生命。二十一節雖然聽起來不像聖經的話,卻滿了生命的分量。相反的,說了一些話以後加上『耶和華如此說』,可能一點生命也沒有。保羅在林前四章的話,滿了生命的分量。

 我們都需要向保羅學習真正的屬靈,我們若真屬靈,就不會隱藏、不會裝假、不會耍手腕。反而,我們會有真正的人性,簡單作我們在基督裏所是的。這種生活能把基督追測不盡的豐富分賜到信徒裏面。凡有這種人性的人,就有資格成為神家中的管家。

 所有的長老都需要有本章所說明的人性。惟有一班有真正人性的長老,纔能建造召會。凡是聰明、耍手腕、從不得罪人、從不犯錯的長老,都不能建造召會。然而,我不是說,粗心大意的人能彀在建造召會上有用。我的點是說,長老有了真正的人性、無偽的人性,纔能建造召會。所有的聖徒也需要有這種人性。我們在召會生活和婚姻生活中,都需要真實。我們不該隱瞞或裝假,反倒要像保羅一樣,有真正的人性和真實的屬靈。

 一面,我們需要成為污穢和渣滓;另一面,我們需要成為生身的父。我們若不是污穢和渣滓,又不是生身的父,我們的工作就沒有衝擊力。我們可以傳講正確的道理,但果效不大。生身的父把生命分賜給人,他在人的眼中,必須像定了死罪的囚犯。他必須被人當作無用、愚拙的人,當作污穢、渣滓。如果我們在人面前過這種生活,我們就會成為能生育許多兒女的父親。這就是說,如果我們要把生命分賜給人,我們在人眼中就必須是被輕視的。今天在主的恢復中更是如此。你要成為一個分賜生命的人,你必定受到宗教的輕視。屬世的基督徒會說你是污穢、渣滓。這樣,你就會成為分賜生命並生身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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