飢餓人的需要生命的餧養(二)
讀經:約翰福音六章十六至七十一節。
基督為著使祂自己便於給我們接受,經過了六個步驟-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成為賜生命的靈、並具體化於生命的話。主已經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從肉體變化形像成為那靈、並且具體化於話。話乃是主的靈的具體化身。你不能說你不知道如何接觸主,因為主已經具體化於話。祂是靈,也是話。你若接受話,就有那靈作你對基督的享受。
現在我們可以辨別,人的觀念與神的思想之間的差異。人的宗教觀念,就是猶太人在二十八節所問的:『我們當怎樣行,纔算作神的工?』在整本聖經中,只有在這一章裏,宗教的猶太人問了這樣的問題。宗教的教訓總是勸勉我們行甚麼,作甚麼。人的觀念就是行,神的思想乃是信。
神所要、所豫定我們作的工,乃是信入祂的兒子。在二十九節,主耶穌並不是告訴我們要『信祂,』乃是要『信入祂。』約翰六章給我們看見兩種信法-信祂,與信入祂。當主答覆了他們的問題之後,猶太人在三十節反駁主的話說,『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作甚麼工?』他們說『信你,』但那並不是主所說的。主告訴他們要『信入』祂。這裏的介系詞,與羅馬六章三節『浸入基督』所用的介系詞完全一樣。我們已經看見,『信祂』的意思就是信祂是真實的,並且信關於祂的一切都是對的。但『信入祂』的意思是接受祂,並與祂聯結,相調為一。你信入祂的時候,你與基督之間就有了一個聯結和合一。換句話說,你已進入祂裏面,也將祂接受到你裏面。按照神聖的思想,我們沒有甚麼要作的,只要信入基督,並且天天將祂接受到我們裏面。
『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住在我裏面,我也住在他裏面。』(約六56。)對我們來說,作神的工就是喫基督,接受祂,因祂活著。我們必須調整我們為神作工的屬人觀念。每天我們必須喫基督,好叫我們因基督活著。在這一章裏,主好幾次說,喫祂的人要因祂活著。(約六51,57,58。)今天的問題不是作工,乃是生活。你是過怎樣的生活?你滿意於你所過的生活麼?你若不喫喝基督,你根本沒有生命。你若沒有生命,你怎能活著?五十三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神聖的觀念不是為神作工,乃是接受基督作我們的食物和飲料。藉著喫喝基督,我們就被基督充滿。然後我們纔能正確的為神而活。
五十七節是整本聖經中最強烈、最奇特的一句話:『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著。』那是全能神,創造宇宙者的主勸我們喫祂。人絕不可能有這樣的思想。主若未曾說過這話,我信我們沒有人會有足彀的膽量說,我們必須喫主。當然,我們能說,我們必須敬拜主,敬畏主,信靠主,順從主,向主禱告,為主作工。我們可以用好些動詞解釋我們必須為主作甚麼,但是我們會害怕想到我們該喫祂。我們一天必須喫三餐,好叫我們能以活著。換句話說,我們是憑喫活著。照樣,我們必須喫主,好叫我們能憑主活著。約翰六章全章最重要的點就是:主是我們的食物,是生命的糧。喫祂不是一次永遠的事,乃是天天的事,甚至是時時刻刻對主的經歷。無論東方還是西方,人都是不斷的喫,使人可以活著。因此,我們都必須接觸主,並喫主。我們不僅僅是軟弱的人,更是飢餓的人,需要主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主是可喫的,因為祂是生命的糧。祂像糧一樣,是給我們喫的。我們必須運用我們的靈,從祂這話這靈得餧養。然後我們就要將祂接受到我們裏面,消化祂、經歷祂,並且時時刻刻應用祂。這就是一切-再沒有別的了。我們必須忘記我們的作,我們的行,並學習喫基督,且憑我們所喫的活著。這就是我們日常生活所走的神聖、生命的路。
- Mar 09 Fri 2007 23:57
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十六篇(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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